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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服務區橫行20年是法治之恥
http://www.CRNTT.com   2020-01-14 20:20:50


  日前,央視記者從貴州貴陽市登上一輛開往浙江溫州的長途臥鋪大巴車,大巴車在滬昆高速一路行駛,沿途經過多個高速公路服務區都未停靠。記者中途曾和司機提出要在服務區上厠所,遭拒。隨後,大巴拐進了一個名為大龍和平的飯店,該飯店條件簡陋,商品價位卻讓人驚訝,比如一碗熱水要5元。大巴後又在一個名為湘鄉客運接駁中心的地方停駐,乘客上厠所2元、在大廳裡的凳子上坐一會兒20元……

  追問這起“宰客”事件,無良司機首先應挨板子。他們目無法紀,不在高速公路上的服務區停靠休息,非要開出高速公路到所謂的服務區停靠,已涉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運營車輛不按批准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綫路、公布的班次行駛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那些跑長途的老司機,不可能不知道這個法律常識。

  其次該挨板子的,則是“黑”服務區的老板。據報道,司機進入服務區後第一件事是到前台登記,登記表上面詳細記錄著車輛和司機的具體信息。登記後,司機可以領走裝著現金的信封。簡言之,黑心老板把司機收買了,而他們不可能做賠錢買賣,羊毛出在牛身上,花給司機的錢一定從乘客身上加倍撈回來。

  “哪裡小費高就跑到哪裡”,司機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把乘客送進“黑”服務區,顯然是奔著利益而去。最悲催的是乘客,遭受雙重擠壓,淪為司機和老板共同“盤剝”的工具,受制於人,卻無法博弈。

  除了無良司機和“黑”服務區老板,還有誰該挨板子?報道中有個細節,耐人尋味。一名司機說,貴州到浙江一路上有不少於50家這樣的服務區。最令人吃驚的是,江西這個所謂的服務區經營了20年,湖南湘鄉市的服務區經營了十幾年。

  “黑”服務區橫行十幾年,乃至20年之久,卻安然無恙,監管部門在哪裡?“黑”服務區的問題那麼多,無良司機那麼囂張,在肆無忌憚進行利益勾兌,誰給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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