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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網站及平台暗藏代孕服務 棄養或將催生新型人口販賣
http://www.CRNTT.com   2021-01-22 20:28:44


 
  法律學者唐興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援引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指出,“代孕”活動目前主要在部門規章層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如果從法律的層面分析,可以認為“‘代孕合同’不符合中國現行醫療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不符合現行的醫學倫理和公序良俗,故‘代孕’交易活動在法律上應作無效評價。”

  但是,上述規定主要是對“有技術實施代孕的醫療機構”進行規制,并沒有對代孕尋求方、代孕者有禁止性規定。一位法律從業者表示,上述辦法作為“部門規章”,位階不高,很難對代孕鏈上的全部行為作出權威、完整的規範。

  廣西廣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家茂認為,我國法律尤其是刑法,并沒有對代孕行為進行專門規制。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執法力度低、違法違規成本低等問題,很難將相關人員定罪量刑,對中介機構一般情況下也只能進行行政處罰。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柳華文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代孕過程中,委托方出現棄養及轉賣的行為,將很有可能催生一種新型人口販賣。根據我國已加入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人和人的器官均不可以進行非法買賣,人口販賣是應該預防和打擊的嚴重刑事犯罪行為。

  雷家茂建議,深挖涉代孕行為的投訴舉報綫索,加大執法力度,是當下可為之舉。(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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