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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家暴警情單獨列項,可讓治理來得更精准
http://www.CRNTT.com   2021-03-09 23:01:41


  將家暴警情單獨列項,不等於在報警熱綫中設立“家暴專綫”。究其目的,是為了讓家暴相關警情數據與檔案更具系統性、規範性、完整性、統一性——而這,不乏現實意義。

  現實中,女性遭遇家暴的事件時有發生,僅近幾年被曝光并受到輿論關注的就有多起。就在去年,網紅拉姆長期遭受家庭暴力最後被前夫縱火燒傷的悲劇,讓人震驚之餘也痛心不已。

  然而,一方面是家暴的巨大危害,另一方面卻受各種因素影響,家暴被某些人忽視。在個別地方,接警人員即便接到報警,也會潛意識地將家暴視為家庭私事,不願過度幹預,這導致家暴認定率極低。

  從以往的家暴案例來看,由於家庭內部生活的封閉性、私密性,即便公權力介入,也難以有效搜集證據進而准確判定是非,以至於“清官難斷家務事”,加之很多受害人沒有取證意識,這些都導致相關處理不盡如人意,難以有效保護受害者。

  在此語境下,在報警系統中將家暴單獨列項并與行政、刑事案件進行關聯的統計的做法,能够起到警示、提示作用,改變視家暴為家務事的錯誤觀念,及時將處理家暴導入法治框架。

  單獨列項將讓家暴不再等同於一般治安案件,有助更加精准地了解家暴的案發時間、誘因、頻率、被害人傷情、傷害程度等信息。當然,公安機關也應建立後續配套制度。比如,在接到相應警情後,及時引導被害人搜集證據,并根據家暴案件的特征、取證標准,收集證人證言、勘查現場、走訪鄰居等,最大限度還原事發經過,以便精准判定是否構成“家庭暴力”。

  此外,還應構建信息共享、傳導、聯動機制。公安機關接到家暴警情後,出警的同時應將信息傳導至婦聯、法律援助等組織,讓被害人能够及時得到有效的心理撫慰、疏導、法律援助等幫助。

  條件成熟時,不妨利用大數據技術搜集、梳理類案,歸結、提煉家暴判定標准。譬如,針對被害人來不及取證、不會取證導致家暴認定率低的現狀,不妨降低證據認定標准。如在“一對一”情況下,被害人稱遭遇家暴、施暴者卻否認的,若是存在傷情且曾有多次報警記錄,應傾向於認定家暴事實成立。

  一言以蔽之,在報警系統統計中將“家庭暴力”單獨列項的做法,對於預防、制止家庭暴力確有積極價值。這樣一來,讓人身保護令和臨時庇護體系及時跟上,激活後續的救助保護體系,讓被害人有技巧、有能力、有勇氣向家暴說不,由此也能更具針對性。(來源:新京報 作者:史洪舉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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