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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年4次起訴仍難離婚,考驗司法擔當作為
http://www.CRNTT.com   2021-04-20 20:10:20


  “湖南衡陽80後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法院未判離”一事引發關注。4月14日,衡陽縣婦聯、警方等部門表示,正持續關注、跟進。湖南省高院也表示正在了解相關情況。

  此事的來龍去脈是,2016年12月,衡陽80後女子寧順花,因無法忍受丈夫陳定華長年沉迷賭博,選擇訴訟離婚,但先後4次起訴均被駁回。今年3月3日,她第5次向衡陽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寧順花的離婚訴求,為何如此難實現?法院認為,“無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審判長給出的說法是,“為保障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以不離婚更為適宜”。但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女方5年4次起訴離婚,態度堅決;起訴期間,女方及其家人遭遇男方的暴力傷害以及持續威脅;法院先後2次下達人身保護令;男方還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紙“無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結果,恐怕不只是寧順花本人無法理解,旁觀者也感受到一種強烈的荒誕感。

  綜合種種跡象來看,法院的上述結論,或許只是自認為能够拿到台面上的說辭。真實的原因恐怕在於,男方多次祭出“一旦離婚就要報複”的威脅恐嚇,讓法官犯了難。

  除了女方提供的男方多次揚言要報複的短信,甚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男方也不憚於聲稱“向全村、公安局發過誓的,一旦離婚,就要報複”“如果做不到,那我陳定華就不是陳定華了”。這類公開威脅,加上此前公然砸毀女方代理律師車輛、對女方進行家暴、打傷女方父親和弟弟等行為,顯然不是一句“情緒偏激”所能够概括。

  在很大程度上講,男方的一系列威脅、恐嚇,以及暴力行為,早就逾越了普通離婚案件的處置範圍。它對應的潛在危害性,已不僅是針對女方,而是指向社會。就此而言,當地司法系統顯然不應該只把該案作為一個普通離婚案件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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