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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為生前預囑立法 具有積極探路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22-07-06 16:35:55


生前預囑簽署現場(深圳衛健委供圖)
  6月23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作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國率先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法規,對於不堪忍受過度搶救之苦的臨終患者是一大福音;深圳修法賦予患者“臨終決定權”,體現了對生命權的尊重,具有積極的探路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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