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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統合的實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06 00:24:29  


有夢最美,兩岸統合的實踐將是和平發展的必由之路。
  中評社╱題:兩岸統合的實踐,作者:張亞中(台灣),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

  2009年4月在《中國評論》刊登〈論兩岸統合的路徑〉一文,揭示兩岸統合的七大夢想,它既是統一的必經之路,也是兩岸和平發展時期的互動進程方式。

  這七大夢想的核心宗旨即強化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的國族認同,其做法是希望透過統合體(共同體)的方式來推動。第一、推動和平協定的簽署,以確定兩岸未來和平發展的基礎,並為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的國族認同奠定法律基石。第二、強化兩岸文化統合,以促使兩岸能夠透過文化、歷史方面的認同,為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的國族認同奠定文化基礎。第三、推動兩岸貨幣統合,透過“華元”的發行,讓兩岸商業互利並減少人民交易成本,以助於提升兩岸的國族認同。第四、進行兩岸的經濟統合,實踐兩岸共同治理為目標,以補強兩岸目前在國族認同建構過程中所缺乏的制度認同。第五、推動兩岸身分統合,透過“中華卡”的發行,讓兩岸人民可以方便往來,並強化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的身分認同。第六、建立兩岸安全認同,推動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讓兩岸不在武力或武力威脅下和平發展,共同維護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第七、協商安排兩岸在國際間的共同參與,一方面可以顧及台灣人民對於國際參與的殷切期望,另一方面可以在國際間為整個中國的利益共同做出貢獻。

  本文是從2008年10月在《中國評論》發表〈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一文以來,一系列文章的最後一篇,也是未來另一系列的開端。請容許我將這七大夢想的精神與行動方案,做一精要的陳述,以為本系列的結論。

  兩岸和平協定

  〈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一文刊出以後,兩岸學術界對於“一個中國”與“兩岸政治定位”的討論,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期,有不少學者專家亦透過《中國評論》相繼表示高見。

  從2009年6月開始,我與兩岸統合學會的朋友開始了我們的請益之旅,分別在北京、台北與日本舉辦了近十場的正式研討會與若干小型座談會。在這些對話過程中,民進黨基本上還是以台獨做為最終目標。國民黨的基本立場是“一中各表”,但是對於“一中”的定義並不一致,有時以“民族說”來界定,有時以“憲法說”來表達。“民族說”指在一個中華民族的屋頂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種論述等同於“偏安說”,也等同於“兩國論”。“憲法說”比較合乎道理,但是馬英九的“台灣是中華民國”與“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的說法,又讓“憲法說”出現矛盾。

  《聯合報》主張“一中各表可以讓過程與目的接軌”的說法,也不為北京學者所接受,。2010年4月在日本本棲會議時,資深兩岸研究專家許世銓先生即表示,當前兩岸都追求和平發展,但其過程對大陸而言是“過程為了目的”,可是台灣卻是“過程決定目的”。許世銓的看法,清楚了反映了大陸的觀點,即兩岸在“一個中國”與“兩岸政治定位”如此核心重大問題上,宜建立“同表”的共識,而非衍生“各表”的空間。

  在討論兩岸政治定位時,必須站在現狀與目標的兩個基礎上思考。忽略現實,將是沙丘建塔,沒有目標,等於逃避問題。我與兩岸統合學會朋友對於兩岸定位的主張是“一中三憲”。“一中三憲”兼顧了兩岸現實,也彰顯了未來的目標。至於未來兩岸走向的路徑則主張“兩岸統合”,透過統合體(共同體)與共同政策的推動,讓兩岸可以進行共同治理並建立重疊認同。

  兩岸在“主權、治權、權力”方面的三個現狀為:第一:兩岸現行的憲法都是一中憲法,其主權與領土宣示所及的範圍重疊;第二:兩岸各自在其憲政秩序下行使互不隸屬的治權;第三:兩岸在物質的權力上,的確處於不對稱的狀態,大陸在國際上各方面的影響力正與日俱增,兩岸有形國力的差距也在加大之中,不過台灣在某些軟權力上,當然也有著一定的優勢。

  在上述的事實現狀認知下,我們認為主張“整個中國”乃是由兩岸共同組成,其主權屬於兩岸人民所共有與共享,而兩岸則是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平等(但不對稱)之憲政秩序主體,未來宜用兩岸共同體的方式來建立框架,推動和平發展的路徑。

  對現狀要有共識,對未來的走向也必須要有共識,才真正能夠保證兩岸和平發展。我們主張兩岸從簽訂和平協定開始,透過種種對憲法具有拘束力的協議或是共同體的建構,來逐步搭建起一個可稱之為“第三憲”的框架,也是北京所稱的“一中框架”。第三憲可以、但不必然是一本成文憲法,它可以是與現行兩岸的兩部憲法一起,來共同維繫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並保障兩岸人民都能共享中國主權,共同來治理整個中國的一個橋樑式的法律架構。至於未來兩岸是否要逐步讓這第三憲取代原有的兩憲,以成為一個“一中一憲”的中國,則可以視在“一中三憲”的框架下之統合過程而定。總結地說,“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既保障了兩岸和平發展的過程,也為兩岸走向統一的目的,開闢了一條具體且可依循的道路。

  基於以上的認識,草擬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草案如下:

  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草案

  協定當事雙方

  認知到整個中國自一九四九年起處於分治狀態,但仍同為中華民族一分子之事實;

  鑒於促進中華民族復興與國家和平繁榮乃兩岸人民共同的責任,

  認識到兩岸同屬整個中國、雙方平等相待是促進和平的基礎,也瞭解到建立兩岸統合機制是和平發展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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