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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盤點2013十大囚徒:李某某薄熙來上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2-26 11:29:36


 
  而據遇害女童母親李某回憶,事發時她正準備乘坐公交車帶女兒出門,在公交車站附近等車時,韓磊過來說:“你躲開點。”“我沒說話,把嬰兒車推了推躲開點,看到一輛白色現代轎車停在公交車站上,就說了句‘看你這車停的地方,人家怎麼進站啊’。”李某說,韓磊隨後開口罵她,並稱“你信不信我把你孩子摔死”,當她再次回嘴時韓磊開始動手把她打倒在地,隨後,韓磊抓起嬰兒車內的女童,舉過頭頂摔在地上。

  在庭審中,一段首次公開的監控錄像揭示了當時的情況:案發時一輛白色的北京現代 牌轎車在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西側公共交通車站科技路站附近停下,一名男子從副駕上下車,與前方的女子交涉後毆打該女子,後男子走向女子附近的嬰兒車,將孩子抱出後摔在地上。

  整個事件發生,只有1分鐘左右的時間。

  在發生這一切後,韓磊立刻離開了現場。據李明回憶,事發後,韓磊上了他的車,他一直催促韓磊下車,但韓磊並沒下車,後由韓磊指路,李明開車將其送到其暫住地。事發第二天,韓磊去房山與其生意夥伴談事,直到當天15時左右,在良鄉被警方抓獲。

  庭審中,韓磊表示自己願意“以命抵命”,稱事發至今他一直處於煎熬之中。“判我死刑,我能欣然接受。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能救贖我的方式,只有死,才能解脫我的痛苦。”對於女童家屬的賠償要求,韓磊稱會盡力積極賠償。

  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韓磊、李明故意殺人、窩藏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窩藏罪判處李明有期徒刑2年。

  一審判決後,韓磊並未“欣然接受”死刑,他不服判決並提出了上訴。北京市高院依法立案受理,於11月19日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二審庭審中,韓磊的辯護人將事發時的監控錄像繪制成圖像向法庭出示,並按時間節點以文字形式進行分解說明,認為韓磊事發時沒有看清楚車內是一個孩子,發生誤判,應該是過失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殺人,建議二審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審。

  對此,多名在現場的證人證實,韓磊把孩子母親打倒後,始終是站著的。後來,韓磊轉身把嬰兒抓起來,說了句“什麼孩子不孩子的”,就摔了下去。當時燈光很好,嬰兒車看得很清楚,孩子在車裡很明顯,一眼就能看見孩子。

  另據李明供述,案發前,韓磊曾為不熟悉當地路線的李明指路。案發後韓磊逃離現場過程中依然能夠準確地為李明指路並在韓磊租住地附近停車;並且韓磊回到租住地後,有證人證明韓磊行為表現無異常。

  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進行終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北京市高院將對一審死刑判決結果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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