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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盤點2013十大囚徒:李某某薄熙來上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2-26 11:29:36


  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他們有的原本高高在上,功成名就,卻在倏忽之間“滾落凡塵”,淪為階下之囚;有的一直默默無聞,卻因令人發指的罪行而粗暴地“闖進”公眾的視野;有的青春年少,令人期待的未來即將在他們面前展開,一個錯誤的選擇卻令那未來戛然而止……他們在法庭之上的形象,成為我們的年度記憶。

  以下由騰訊網綜合整理:

  李某某,即便全國人可能都知道他的真名實姓,我們也不得不使用這樣的稱謂。畢竟,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可恰因為李某某身涉其中,案件所引發的圍觀熱潮與輿論海嘯此起彼伏。作為曾有“前科”的問題“星二代”,李某某以這樣的方式再度進入公眾視野,成為了一起時間上跨越2013年的公共事件。

  2013年2月19日,北京警方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2月21日,包括李某某在內的五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於7月9日立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同年7月22日、8月20日兩次召開庭前會議,並於8月28日、29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7月22日,李某某的母親夢鴿參加完庭前會議現身法庭之外,她的太陽傘並不能遮擋各路媒體的“長槍短炮”。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5時50分許,五名被告人以毆打、恐嚇方式強行帶被害人楊某某到達位於海淀區的湖北大廈的酒店內,楊某某被李某某等人要求脫下衣服,其拒絕後遭李某某、王某等人扇打、踢踹並被強行脫光衣服。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依次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係。後李某某、魏某某(兄)拿出人民幣2000元給楊某某。7時30分許,五名被告人將楊某某帶離湖北大廈,途中將楊某某放下。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違背婦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且系二人以上輪奸,應予懲處。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犯強姦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認為,五名被告人共同對被害人實施輪奸,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五名被告人均積極、直接對被害人實施了奸淫行為。因各被告人參與犯罪的程度確有區別,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法院綜合考慮全案情況及各被告人具體犯罪情節,在量刑時酌予區分。鑒於除王某外的四名被告人犯罪時均系未成年在校學生,本著有利於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原則,法院對該四人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以強姦罪分別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9月26日一審判決後,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訴。北京一中院於2013年10月11日依法立案受理,因該案部分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並且涉及個人隱私,北京一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11月19日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某某等人強姦案作出終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場從年初喧囂到年底的漫長訴訟終於告一段落,而案件所引發的討論和思考令所有人始料未及。名人子女教育、性工作者作為人的權利、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輿論是否“綁架”了司法、如何不讓權力“綁架”司法……許多原本關聯不大的話題因為李某某案的關係而被放置在一起,並且在各個輿論領域引爆了當今中國社會所特有的諸多論戰。

  法庭的宣判白紙黑字,而事件所帶來的影響卻難於清晰描述。這個有些被過度娛樂化的案件如果能夠為司法成熟和社會文明進步帶來些許助力,也不失為一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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