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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江宜樺:監督條例立法不預設時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28 14:40:37


江宜樺表示,如果要求監督法治化先完成再審服貿又不預設監督立法時間完成,會讓服貿審查遙遙無期。(中評社 倪鴻祥攝)
江宜樺臨時舉行記者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28日電(記者 倪鴻祥)“行政院長”江宜樺28日上午時臨時召開記者會,針對不預設時間、先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再審兩岸服貿協議,江宜樺表示,這會造成服貿遙遙無期的延宕,因此期待服貿協議回到原始爭議點,在“立法院”聯席委員會重新逐條審查。

  江宜樺上午在“行政副院長”毛治國、秘書長李四川、發言人孫立群等人陪同下主持臨時記者會,先發表20分鐘的講話再回應媒體4個提問,過程長達1時多,媒體的提問幾乎就是反服貿抗議者提出的訴求,江宜樺逐一說明立場。

  江宜樺表示,如果兩岸監督條例如執政黨期待,可以在預期的時間內立法完畢,例如本會期,相信大家去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先立法再審查服貿協議,可能就會比較有共識,但如果說要像反對黨主張不准預設完成的時間表,另方面又要求一定要完成監督立法後才審服貿,這會造成服貿遙遙無期的延宕。

  江宜樺指出,過去看到很多條例與法案在“立法院”審查超過兩年以上,是蠻司空見慣的,在朝野黨團如果沒有一個共同的決心要讓它趕快通過的話,那條例何時能完成,老實講不是行政部門能夠主導,所以這是他無法回答的原因,請諒解;但政府是開放的態度,不排除將監督的方式予以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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