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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國民政府主席的蔣中正,簽署“中華民國憲法”。(翻攝自“國發會”檔案管理局) |
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記者 彭媁琳)台灣“國發會”檔案管理局25日在“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舉辦“案藏瑰寶,再現風華”歷史檔案展覽,從數十萬件文件中,選出70則精華檔案,依據7大主題展出。在憲政專區中,展出國民政府時期的憲法初稿,以及制憲國民大會開會時的老照片。
1928年以前,北京政府曾經多次擬定憲法草案,但因為南北分治的原因,一職等到國民政府北伐完成後,才進入訓政時期,著手憲政工作。1936年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也就是後來的“五五憲草”。抗戰結束後,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12月25日施行,正式進入憲政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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