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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廣州區伯拘留期滿 長沙警方稱證據確鑿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02 08:56:37


 
  周偉此前在廣州結識區少坤,3月30日約14時半,他和另3人到長沙市拘留所探視,通過可視電話和區少坤聊了大概十分鐘。

  電話中,區少坤對周偉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是冤枉的”。

  周偉稱“從視頻裡看到區伯是拖著左腿走路的,通話時區伯一直哭,狀態很不好。”

  區少坤還讓周偉通知兩位律師朋友隋牧青和張磊來探視。

  3月31日、4月1日,隋牧青、張磊和周偉等一行人3次到拘留所申請探視區少坤,均遭拒絕。

  “我幾次給區伯代理維權案子,早有他的委托書,也帶了律所介紹信、律師證,可拘留所工作人員沒給任何理由,就是拒絕。”隋牧青介紹,3月31日下午,拘留所工作人員曾出示一張紙條,稱是區少坤寫的。“只晃了一下,深色中性筆,大概寫了一句‘區伯不方便見人’,來不及看完,工作人員就收回去了。”隋牧青說。

  隋牧青當場質疑,“首先不能確認是區伯寫的,即便是,也不能確認是他的真實本意。”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指出,長沙拘留所無權拒絕律師會見,“不讓律師會見是違法的”。根據《看守所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條文規定,為了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代理律師依照相關程序可以會見當事人。看守所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會見手續的,律師可以向受案的機關投訴,也可以通過司法行政機關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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