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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說,普選投票權是市民的基本政治權利。(港台圖片) |
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今天在香港電台節目表示,應先給市民一個投票權。
他指出,香港沒有政黨政治,將來的候選人都是個人參選,差異較大,不會完全一樣,市民可以在最後兩、三個候選人中,選出他們心儀的人做特首。
他認為,之後再優化方案,好過原地踏步,如果否決方案,立法會選舉改革更遙遙無期。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說,制度的民主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民主的精神同樣重要,即社會是否可以包容不同意見,例如是民意調查等科學文明的做法,可以自由發表。他認為過去數年,香港在這方面是退步。
冀通過民調找出主流民意作集體決定
陳弘毅表示,政府方案出爐後,希望能讓支持和反對方案的人士充份表達意見,通過民意調查的方法,找出主流民意,作出一個集體的決定。
他又說,普選投票權是市民的基本政治權利,是重大的課題,所以市民有權發聲,要求作為民意代表的議員考慮。
他認為,面前的抉擇,是要抑或不要政府的方案,市民要權衡輕重,慎重考慮如果不要會有何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