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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紀委揭秘:反腐追回的201億元去哪兒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30 09:24:44


  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今天上午,中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處長韓晉萍做客中紀委官網時,透露了兩個反腐關鍵數據。

  兩個數據都以十八大至今年6月為時間節點,一個是收繳的官員違紀所得,“除了將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之外,還收繳了201億元的違紀所得”;一個是挽回的經濟損失,“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處腐敗案件的同時,已經有效挽回經濟損失387億元,這個數字還在不斷的更新”。

  兩個反腐關鍵數據合計達588億元,一個非常可觀的數字。這些錢是怎麼從貪官嘴裡挖出來的?挖出來以後,巨款又放到了哪裡?

  201億怎麼從貪官嘴裡挖出來的?

  “政事兒”查閱公開報道發現,在貪腐官員的審判中,見的最多的一句話是“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周.永.康案、薄.熙.來案、季建業案等,判決書中都有這樣一句話。

  韓晉萍稱,除了上述法院判決認定的犯罪所得,追贓還包括紀檢監察機關認定的違紀所得。十八大至今年6月,除了將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外,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還收繳了201億元的違紀所得。

  韓晉萍沒有列出201億元明細。“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因嚴重違紀被斷崖式“降級”的兩個“大老虎”張田欣、趙智勇,中紀委通報兩人的調查結果時,採用了一句相同的表述,兩人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所以“收繳其違紀所得”。

  一些官員則在案發後、移送司法機關之前,就主動吐出了貪腐所得,法院因此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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