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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記者在武威被抓,不能成“羅生門”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1-30 10:59:53


  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3名記者在武威被抓,不明朗的案情被一封網傳的“公開信”攪弄出一堆疑點,對此當地有必要恪守公平執法底線,充分釋疑。

  1月7日和8日,《蘭州晨報》等甘肅三家報社駐甘肅武威市的3名記者失聯,引發輿論關注。1月28日晚,一篇《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在網上流傳,直指《蘭州晨報》記者張永生被抓案情存在諸多疑點,當地公安或“釣魚執法”。上游新聞披露,該報負責人稱其為張被批捕當日該報所撰寫。但《蘭州晨報》社昨日回應,稱“本報未曾在網絡發表任何公開信”。

  3名記者幾乎同時被抓,如今已有約20天,案情卻仍不明朗;而今,一封網傳公開信以“揭露內情”的方式掀起質疑波瀾。儘管說,媒體對公開信來源的披露和有關報社“未曾在網上發表”的表態之間,字面上存在某些歧異,但這並非問題重點,重點是,信中所述內容屬實嗎?抓3名記者是否經得起法理拷問?

  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這不宜妄斷。倘若真坐實了敲詐勒索罪,那該案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很正常,被抓3人即便擁有記者身份,也應被依法處理。而是否真正違法犯罪,應由法院“定奪”,旁人也不必急著揮舞輿論之鞭去影響司法判案。

  問題是,從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在當地有關方面的執法過程中,還有諸多疑點揮之不去,亟須追問。

  首先,逮捕措施合理嗎?逮捕是最嚴厲的強制措施,根據刑訴法規定,須同時具備“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等要件。幾名記者被捕,究竟有何“社會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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