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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周永康、薄熙來製造了怎樣畸形的政商關係?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28 10:00:02


薄熙來與徐明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26日,《“新型政商關係”研究報告》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發布。

  《報告》稱,以賄賂換取資源的舊政商關係成本太高,大勢已去。企業需要更能規避風險、更有利於企業長遠發展的新型政商關係。

  “過去反腐調查中,涉案企業家配合反腐部門調查,提供破案線索等,一般可以得到反腐部門從輕處理,多數行賄行為並未被科刑懲罰,但本輪反腐,捲入腐敗政商關係等企業家許多難以幸免。”

  “政事兒”注意到,在報告中,列舉了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與商人丁書苗、周永康與四川漢龍集團董事長劉漢、薄熙來與大連實德原董事長徐明等案例。

  另外,廣東省近日出台《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推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若干意見(試行)》,重點著眼規範領導幹部與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的交往,回答了怎樣形成有利於政商“親”“清”交往的社會環境。

  習近平:官商結合必然導致官僚主義

  三月初,習近平參加了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委員聯組會。“政事兒”注意到,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在談到如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時,用“親”“清”兩個字概括。

  習近平說,對領導幹部而言,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真心實意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

  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所謂“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所謂“清”,就是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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