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江蘇一科長受賄 打點辦案人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3 10:40:58


 
  公訴科科長“打點”公安辦案班子

  判決認定的7個受賄事實中,最早的起於2011年6月。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注意到,行賄者多為犯罪嫌疑人親友,之後犯罪嫌疑人均“從輕發落”:或不起訴,或被撤銷案件,或獲取保候審。

  唯有江陰商人馬靈案例外——行賄者的哥哥許姓商人與犯罪嫌疑人馬靈存在積怨;受賄後,徐志高開始奔走、打點,試圖給馬靈定罪。

  許姓商人是江陰城鎮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馬靈原是其部下。2007年,該公司實際投資了江蘇融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兩億元,馬靈為法定代表人。此後,由於經營不善等原因,城建公司因替融泰公司巨額貸款擔保而被查封,資金鏈斷裂。

  同時,馬靈任職期間,融泰公司出現了以該公司為抬頭的虛假增值稅專用發票。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從官方渠道獲悉,“兩指”期間,徐志高交代,許姓商人的弟弟許某良是他的同學,馬靈被抓獲之前,許家兄弟找過徐問該怎麼辦,徐志高說找相關人員了解,調查馬靈涉嫌犯罪的證據。

  2013年3月27日,馬靈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刑拘。

  徐志高說,馬靈被抓之後,一次,許某良約徐志高到公司辦公室,眾人聊起該案,他表示要積極配合公安進行調查取證。其間,許某良塞給他兩萬元,“讓我到公安那邊打打招呼,盡量快一點,把馬靈案件辦扎實一點”。

  金錢產生了作用。徐志高坦承,他跟公安部門有關領導及辦案人員打了招呼,並引導如何偵查。

  江陰檢察院一名助理檢察員也在證言中稱,徐志高帶領其到公安機關,就馬靈案進行商量,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固定證據、證明犯罪。

  彼時,馬靈案的偵查已經引起爭議。據《京華時報》披露,監控視頻顯示,馬靈被刑拘當天,江陰警方帶了4名“無關企業人員”搜查了馬靈的辦公室,“無關企業人員”帶走了一些文件和資料。《法制日報》援引警方消息稱,這4人系許姓商人所在江陰城建公司的工作人員。

  法學學者認為此舉違法。無錫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則向媒體證實確有此事,並已調查處理。

  2013年9月27日,馬靈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同年12月11日,公安機關又補充了相關事實,變更移送審查起訴。

  第二次金錢往來發生了。判決認定,2014年春節前,許某良請徐志高到茶館,又給了他5萬元現金。徐志高在“兩指”期間回憶,許當時說“要過節了,案件上的事情該打點的繼續打點”。

  接近徐志高受賄案庭審現場的官方信源披露,徐志高當庭認罪,並承認前述兩次收的7萬元中,他共使用了5萬元,其中兩萬元用於公安:一萬元買了十條煙送給整個辦案班子,另外一萬元請所有辦案人員吃飯。

  另外3萬元“打點”了哪些部門?徐志高諱莫如深,僅稱“具體部門我也不說了”,用途是買香煙和茶葉送給了“相關人員”。

  “被告人一直說錢有部分送給了相關人員,還有部分準備送給相關人員。”公訴人當庭質疑,“那麼,被告人有義務提供線索證明是送給誰的,但是被告人一直沒有提供線索讓我們核實。”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