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一支筆”獨攬大權
為了使賽頓大廈的新居更加富麗堂皇,蔣穎又想到了家具商人胡某。
2007年,蔣穎曾接受胡某的請托,利用擔任天津市鄉鎮企業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便利,為胡某名下家具公司申報工業科技創新補貼項目提供幫助,使得胡某公司獲得了50萬元工業科技創新項目補貼款。
為了感謝蔣穎,胡某在蔣穎辦公室送與蔣穎10萬元現金。而此輪裝修房屋,蔣穎找來胡某希望可以提供一批高檔家具,胡某當即心領神會。胡某將市場價格12.2924萬元的家具送與蔣穎。
2013年,蔣穎再次接受胡某的請托,借主管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補助審批工作的職務便利,為胡某名下家具製造公司申報工業技術改造補助項目提供幫助,使該公司獲得100萬元工業技術改造補助款。這年6月,胡某為感謝蔣穎的關照,在蔣穎賽頓大廈家中奉上現金20萬元,蔣穎收受此款並用於購買理財產品。
檢察官在辦案走訪中了解到,在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局,蔣穎分管區縣經濟發展處、經濟運行處,主管工業技術改造、區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據下屬的處長證實,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局相關的處室負責工業技改貼息項目的統計、上報、篩選工作,而企業能否通過獲得工業技術改造貼息項目資金,完全由蔣穎一個人決定。
日常工作中,蔣穎很“強勢”,項目貼息資金實行審批“一支筆”制度,最終有哪些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審批通過,無論是局長,還是其他副局長,都沒有辦法過問了解,蔣穎一人“獨攬”審批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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