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汪爺爺講故事之四十三講:“上手契”的密碼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20 00:20:47


圖一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作者 汪毅夫)這是一個民間習慣:土地轉讓,讓方應將該地塊相關的文書轉給受方;若屬土地的二次、多次轉讓,則須將上一次、上幾次的相關文書一並轉給受方,以免土地轉讓的權益(包括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處分權等)糾紛。

  上一次、上幾次的相關文書,俗稱“上手契”(閩南語讀“頂手契”,上一次、上幾次經手的文書也)。

  我有台灣彰化吳姓某家家藏的兩種“上手契”之複制件。

  第一種是“業主世襲侯施”發給“莊佃”的“執照”(圖一)。

  “執照”鈐有“世襲靖海侯施”、“靖海侯委辦南北勛業莊務總理京需督墾蔡世澤記”兩方大印,發照時間是嘉慶二十五年(1820)二月二十二日。

  吾友鄧孔昭教授《施琅其人二三事》(收《台灣歷史研究》第一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無意否定施琅的歷史貢獻,但客觀“歷數施琅的不是”,其中包括“侵占台灣民眾的田產”。

  從1820年“世襲靖海侯施”頒給“莊佃”的“執照”看,施琅身後124年,其侵占的田產作為“勛業”尚在“世襲”。鄧孔昭教授所言,信不誣也。

  第二種是“台灣布政使”發給的土地“丈單”(圖二),發給時間是光緒十五年(1889)九月十二日。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