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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不廢戒嚴前法律就是走回戒嚴
http://www.CRNTT.com   2017-12-25 17:40:07


高金素梅表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執政者口袋裡的戒嚴法”。(照片:高金素梅臉書)
  中評社台北12月25日電/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四人19日被指控違反“國安法”遭搜索、偵訊。無黨聯盟、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在臉書發文表示,事發至今已7天,當社會大眾質疑檢調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時,僅“法務部長”邱太三出面指控王炳忠直播違法,為什麼幾位名嘴敢替檢調拍胸脯保證“檢調完全依法”?檢調依法偵辦所依的法就是“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高金素梅指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一部民國34年(西元1945年)戒嚴前所制定的法律,可能因為對執政者太好用了,所以留了下來。全部才14條,但如果端出來使用,“中華民國”就是“警察國家”。這個條例是被刻意保留。“我曾兩次提案廢除,兩次都被封殺,一次是101年(西元2012年)國民黨執政,另一次是現任民進黨執政的105年(西元2016年)。”司法警察同時手拿“傳喚通知書、搜索令、拘捕令”敲門,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甚至只有傳喚通知書就把人強行帶走。而且,越偏鄉的原住民地區越是如此。

  高金素梅表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就是“執政者口袋裡的戒嚴法”,隨時可拿出來對付政敵。這個條例要不要廢除?要問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如果下個月“立法院”臨時會民進黨團不願提案廢止,那“中華民國”就是“警察國家”,民進黨執政就是走回戒嚴。

  以下高金素梅臉書全文:

  《執政者口袋裡的戒嚴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高金素梅2017.12.25

  新黨四位年輕人的搜索拘捕案,事發至今已7天,當社會大眾質疑檢調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時,檢調至今未出面說明是否違反“刑事訴訟法”。7天來,僅“法務部長”邱太三出面指控王炳忠直播違法,還有王定宇、姚立明、周玉蔻等人說“檢調完全依法”。

  這件搜索拘捕案有多處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為什麼“法務部長”不敢說“本案辦案過程完全依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辦理”?又為什麼幾位名嘴敢替檢調拍胸脯保證“檢調完全依法”?是依哪個法?

  “法務部長”不敢說,名嘴不好意思說,那就我來說,檢調依法偵辦所依的法就是~“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這是一部民國34年戒嚴前所制定的法律,在“民國”36年與69年小修正2次,在解嚴後本該連同戒嚴的相關法令一起廢除,但可能因為對執政者太好用了,所以留了下來。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多好用?大家可以詳閱條文,全部才14條,但如果端出來使用,“中華民國”就是“警察國家”。

  在即將進入2018年的今天,大家聽到“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會誤以為回到戒嚴時期。是的,沒錯,這個條例就是“執政者口袋裡的戒嚴法”,隨時可拿出來對付政敵。
  
  這個條例是疏忽而被遺留至今?

  不!這個條例是被刻意保留。

  為什麼是被刻意保留?

  因為我曾兩次提案廢除,兩次都被封殺,一次是101年國民黨執政,另一次是現任民進黨執政的105年。

  或許有人會說,這麼多年了,這個條例才用一次在新黨4位年輕人的搜索拘捕案。我可以負責任的說,司法警察同時手拿“傳喚通知書、搜索令、拘捕令”敲門,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甚至只有傳喚通知書就把人強行帶走。而且,越偏鄉的原住民地區越是如此。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要不要廢除?要問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如果下個月“立法院”臨時會民進黨團不願提案廢止,那“中華民國”就是“警察國家”,民進黨執政就是走回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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