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三腳難踢!”第四審查調查室主任陳倫清說,監察體制改革期間,要面臨調查措施初創、調查流程變更、調查人員融合等諸多挑戰。
“這是市監委留置第一案,無先例可循。”委領導要求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為改革樹立信心。
監委成立前,對王黎明的審查工作,已基本完成。“采集的證據要全部返工。”陳倫清說,之前我們是從紀律的角度取證,現在案子最終要經過法院審判,要想辦成“鐵案”,就要與刑事審判關於證據的要求和標準相一致,從法律角度對之前采集的證據進行重新轉化和固定。
四室由3名原市紀委工作人員和2名轉隸人員組成。“要讓大家找准定位、各展所長。”基於對組內人員的初步了解, 陳倫清分設查詢、詢問、訊問等多個小組,齊頭並進。
採取10項調查措施,詢問相關證人50人次,訊問被調查人30餘次,調取書證21份,提請審理部門提前介入,最終查實王黎明違反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擔任市西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122.1萬元,涉嫌受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