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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女生跳樓自殺再證校園欺凌之惡
http://www.CRNTT.com   2018-05-02 00:20:24


  中評社北京5月2日電/網評:女生跳樓自殺再證校園欺凌之惡

  來源:東方網 作者:汪昌蓮

  4月23日,針對廣西北海合浦縣公館中學女生陳琪琪(化名)墜樓死亡一事,該校校長張灑向上游新聞記者回應稱,學校認為公安機關查明的陳琪琪系跳樓系自殺,所以她跳樓和學校沒任何關係,“她是自殺,家長要求賠償,我們覺得不合理,讓他們走法律程序。”陳琪琪的母親袁園稱,女兒是遭到校園欺凌後跳樓自殺的。(4月24日《重慶晨報》)

  廣西北海一名女中學生,因不堪忍受校園欺凌,在學校教學樓跳樓自殺身亡,令人痛心扼腕。女生家長認為女兒自殺,是學校防治校園欺凌不力、管教存在疏漏所致,並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對此,事涉學校校長卻表示,女生跳樓系自殺,與學校沒有任何關係,顯然存在逃避責任之嫌。其對生命如此冷漠,令人心寒。

  事實上,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後,學校與學生形成代管護的關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學校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義務。由於學校沒有履行相應義務,如老師教育失當,或管理失責,導致學生身心受到傷害的,學校及相關老師應承擔相應責任。再看這起女生跳樓自殺事件,明顯存在校園欺凌問題,表明學校對校園安全防範、巡查不力,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明顯缺位。

  近來,校園欺凌事件頻頻被曝光,在校學生成為施暴者或受害對象,網絡上的施暴視頻不忍直視,不僅令家長心痛,更令全社會震驚。不可否認,維護校園安全,已成為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門的“重頭戲”。但必須承認,一些學校存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弊端,一轟而上地盯防來自社會上的暴力侵犯,卻忽視了對校園內部安全隱患的防範。嚴防來自校外的不法侵害,固然重要,但也不可忽視對校園欺凌的防範和治理。校園欺凌雖沒有校外暴力那麼殘暴和恐怖,但具有常態化和久治不愈的特征,對學生身心造成的創傷也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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