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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大陸對台方略:應對新挑戰,推進新征程
http://www.CRNTT.com   2018-07-02 00:18:21


 
  1.發展與鬥爭、壓力與引力的協同

  早在上世紀80年代鄧小平就說過,“台灣歸回祖國、祖國統一的實現,歸根到底還是要我們把自己的事情搞好。經濟發展了,我們實現統一的力量就不同了。”這種整體性戰略思維也一直在不斷演進,從早期的經濟實力論發展到當今的綜合實力論,充分考慮到了台灣問題的複雜性和長期性。習近平多次強調“國家的完全統一與民族復興”、“兩岸關係走向與祖國大陸發展進步”的相關性。雖然當今大陸的經濟實力已經遠超台灣,但大陸也充分認識到自身發展過程中仍存在新問題、新矛盾。十九大報告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三十多年以來,大陸一定程度上秉持發展優先、韜光養晦的戰略,以時間換取空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也形成了對台的實力優勢。

  然而,統一目標並不必然等到中國取得絕對優勢時才能實現,外部阻礙的排除不等同於中國實力對美國的超越,大陸全面超越台灣也並不必然意味著和平統一會自動實現。在複雜多變的國際國內環境中,隨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推進,一方面要妥善解決自身發展中的社會主要矛盾,另一方面必然要面臨對外關係及“反獨促統”中的鬥爭,因此如何更好地協調發展與鬥爭的關係成為重要課題。就綜合實力而言,北京自身已經具備了主導“統一”的能力,然而“和平統一”依然是堅定的選項。但和平統一不是盲目的等待,未來應是辯證地將發展、“反獨”及“促統”緊密結合起來。“促統”是對台灣同胞的政策,強調主動性、交流性、平等性;“反獨”針對國際反華勢力和現今的“台獨”力量的鬥爭工作,強調全面性、對抗性和戰鬥性⑦。不應將各項工作割裂開來而分階段進行,發展與鬥爭是一體兩面的,只有協同並進,才能相互促進。

  與此同時,大陸雖然具備了對台的壓倒性優勢,卻尚未全面、有效地將其轉化為對台灣強大的統一壓力和驅動力,尤其是對台灣社會的感召力和吸引力。當前,大陸的實力優勢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台灣民眾對於大陸“落後”的觀感,也在很多方面讓台灣民眾“認清現實”而產生壓力,大陸的發展進步甚至也獲得台灣社會的好評,但“認清現實”尚未促進對大陸“建立認同”,“好評”也不等於“好感”。大陸對台灣的軍事優勢、外交優勢,是構成對台灣壓力的主要因素;大陸對台灣的吸引力,則主要通過經濟優勢、文化優勢等表現,並且主要通過兩岸的各種交流合作實現。事實表明,統一大勢中的“統一目標”對台灣的吸引力明顯不足,這是推進和平統一進程中的重要短板。所以,大力強化大陸對台灣的吸引力,正是加快塑造統一大勢的重點⑧。

  2.“寄希望於誰”與台灣民意變化的對應

  “和平統一”的實現需要在台灣社會內部找到支點,“我們提出過寄希望於國民黨、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台灣民眾,但是過去幾年這些因素都在發生變化。台灣社情民意的變化提出了一個非常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就是未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祖國要實現和平統一,我們要寄希望於誰”⑨。隨著台灣當局的“拒統”或“趨獨”,當前“寄希望於台灣當局”的可行性降低;民主化的發展使得民眾在台灣政治生活與兩岸關係中的重要性增強,而大陸“以民為本”的價值取向和民族復興的偉大目標必然要求台灣同胞的支持,因此“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仍是重要的選項。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如何“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甚至還能否“寄希望”仍是一個難題。

  “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基點首先是要看台灣民眾對於兩岸關係現狀的認知。就台灣民眾對於“一個中國”的認知而言,主要體現在國家認同上。多年來,由於島內分離勢力的炒作與操弄,台灣民眾在自我身份認知、國家認同上陷入混亂,如島內歷年來民意調查結果⑩顯示,自認為是“中國人”的比例總體上呈現明顯的減少趨勢,而強調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仍然處於高位。其次還要考察台灣民眾對於祖國統一、兩岸前途的傾向。就民眾的“統一”目標認知而言,20世紀90年代以來,台灣民眾在兩岸關係的認知和統獨立場上開始出現波動,其中一個突出的表現是在台灣前途問題上,偏向統一的比例在減少,而偏向獨立和永遠維持現狀的比例逐漸上升,為祖國的和平統一增添了變數。

  從台灣民意變遷趨勢來看,台灣民眾對於兩岸關係現狀以及台灣政治定位的認知、對於兩岸前途以及統一目標的傾向、對於祖國大陸的認同等方面的變化,均與“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期待相背離,兩岸青年一代之間所謂“天然統”與“天然獨”的民意對抗也引發了兩岸有識之士的憂慮。而與具體的衡量指標相呼應的是,在多年來的政治操弄之下,台灣民眾的“台灣主體意識”已經被建構起來,所謂的“台灣主體性”基本被接受,維持所謂“不統不獨”的現狀成為主流選項,這將使得“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效用具有一定的限度。客觀評估台灣民意在祖國統一進程中的定位與影響,改善、深化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路徑,有效突破台灣民意變遷所衍生的固有約束,將是一項複雜的任務。

  3.統一形式與統一內涵的契合

  習近平系列講話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和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形式,確認了兩岸復歸統一不是領土與主權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初步勾勒出了未來和平統一的路徑,也為統一目標設定了新內涵: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心靈契合”的提出既深化與豐富了統一的目標,也指導著統一路徑與進程設計,使得大陸統一戰略達到了一個新高度,更為今後對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標準,要求對台工作不僅要注重統一的形式目標的實現,更應追求統一的內涵目標,而如何在推進祖國統一過程中實現形式與內涵的契合也是一項重要挑戰。

  “一國兩制”作為解決台灣問題的最佳模式,其本質上是一種終局安排和形式,具有開放性、包容性與發展性;但也強調了兩制並存,“河水不犯井水”,而對於如何達致“一國兩制”、如何保障“一國兩制”等問題仍需進一步探討。近年來,隨著兩岸民眾交流交往的深化,從“求同存異”到“化異求同”已經具有了相當的現實基礎;而且香港經驗也告訴我們融合發展是必經之路,要實現統一後的長治久安,就必須妥善處理兩岸在生活方式、社會制度、人民心態上的差異,否則就存在著將“垂直”的“兩制”關係被逐步建構為“平行”的“兩制”關係的風險。再如前述分析,“一國兩制”的統一模式暫時無法對台灣人民產生預期的感召力。統一的實現並不僅是一個時間節點事件,更是一個過程,形式上的統一只是統一目標體系的一個方面。應當看到,兩岸統一的實質是多種力量在民意整合與權利分配上的政治較量。台灣在全面實施選舉制度30年後,島內民意成為這一複雜過程的重要變數,因此,習近平高瞻遠矚地指出,“國家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是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並將台灣同胞的關切納入兩岸統一的動力來源和參考指標,是對和平統一理論的豐富與升級⑪。

  而要實現統一目標的形式與內涵的聯結及契合並非一蹴而就,還需要中程設計和中層架構。習近平對此也已經做出了完整的論述,即從“兩岸一家人”的人民關係的現狀界定到“兩岸一家親”的過渡目標再到“兩岸命運共同體”的載體目標,最後達致“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內涵目標,而“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則成為推動契合的中觀機制。而這些中間環節也不能省略,“如果沒有構築兩岸人民的命運共同體,就企求完全統一,那就不可能採取和平的方式”⑫。唯有此,才能夠既實現高階政治層面的形式統一,又能帶來人民層面全方位聯結的實質統一。因此,從形式到內涵、從宏觀到中觀,統一方略已經規劃到位,而亟待解決的問題則是如何從微觀層面、實踐層面去推動。

  三、新時代大陸對台工作的新作為

  1.新思維

  首先,應繼續堅持與強化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所謂紅線思維是指堅決阻絕“台獨”,《反分裂國家法》以及以往強調的“三個任何”均是具體體現。而習近平則進一步完善並細化了紅線思維,把過去所提的“六個任何”,即“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納入十九大報告,在事關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上,給外部勢力和台灣當局劃定紅線。底線思維是指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兩岸關係現狀定位,堅持以“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台灣任何政黨和團體同大陸交往也不會存在障礙”,大陸對台政策具有充分的開發性與包容性,但“一個中國原則”是不可退讓的底線。

  其次,應適時調整與整合對台工作的法理與邏輯。大陸對台方略的調整、兩岸分歧的變遷也在更深層次上遵循著不同的法理邏輯演進,主要存在著繼承、內戰和民主三種邏輯。在實踐中,兩岸各方依據不同的立場和目標導向會選擇不同的法理邏輯來構建自己政治行動的合法性。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繼承法理和內戰法理是清晰而且一貫的,內戰帶來政府繼承,而政府繼承的實際過程也會隨著未來內戰的終結而完成,這構成了對台方略的基本邏輯,與此同時大陸也在不斷納入民主邏輯。主張兩岸雙方“探討國家尚未統一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商談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等。

  對於台灣而言,不承認繼承邏輯,在1990年代之前遵循著內戰邏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定位為叛亂政權並“戡亂”;而此後民主邏輯逐漸取得獨佔性的主導地位,甚至衍生出民主對等與民主分裂或民主分離的路徑。

  隨著蔡英文當局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大陸所遵循的民主邏輯已經失去了現實基礎和對象,應調整並整合三種邏輯:首先在繼承邏輯下確立“一個中國”原則;其次依循內戰法理的效力確定當前狀態下中央政府以單邊方式處理台灣問題的合法性;再者擱置民主邏輯,並可以考慮在兩岸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共識後再次將其納入。

  2.新模式

  與對台方略的邏輯演進相適應的是對台工作模式的轉換:從“寄希望於”、“共同締造”到“以我為主”、“操之在我”,也是推動和平統一的路徑從平等的“共同締造”模式到雙邊融合模式再到單方的消融模式的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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