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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適用新經濟移民 門檻1500萬
http://www.CRNTT.com   2018-05-15 11:29:59


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架構。(照片:“行政院”)
  中評社台北5月15日電(記者 黃筱筠)為解決產業發展人力需求及少子化衍生的人口危機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親自召開記者會,公布“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規劃重點,吸引對象包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海外台籍人士及其後代。香港或澳門居民準用本法相關規定。該法希望達到的人口目標為:2030年總生育率提高至1.4人;最適人口不低於2,000萬人

  其中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將鬆綁工作資格條件及建立評點制,投資移民則鬆綁獲得永久居留的條件,只要符合投資營利事業新台幣1500萬元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或是投資政府公債及其他金融商品3000萬元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權。符合特定資格者,除鬆綁相關規定,也將放寬居留、永居、定居的規定。

  今天出席新經濟移民法規規劃重點記者會,除賴清德外,還有發言人徐國勇、“國發會主委”、“政務委員”陳美伶、“內政部長”葉俊榮、“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勞動部”副主委施克和。

  該法適用的僑居海外人士為,依《國籍法》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鬆綁來台與定居規定配套措施。

  此外,草案中還規劃“永久居留之類國民待遇”,主要內容為:已取得永久居留者,免申請或更新工作許可。社會保險退休保障,放寬得自費申請長期照顧服務及各項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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