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許愛民被開除黨籍,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中紀委通報明確指出,許愛民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女兒、女婿在公務員錄用和職務晉升方面謀取利益。
其實,並不是說官員的親屬不能升職,而是說,在法紀昌明的今天,選賢任能都應該遵循嚴格的程序,也要接受社會公眾挑剔的目光。任何人,不管職務有多高,都不能為了讓自家的孩子升上去,而不擇手段,隨意破壞制度,將程序棄若敝屣;更不能以“人生規劃”為名,動輒抄近道、放火箭,三天兩天換崗位,當老百姓都眼瞎了麼?
每一個公共職位,均對應著相應的責任、使命與擔當,而絕不能成為私人禁臠,授受於密室之中,妄圖通過血緣、裙帶關係傳遞下去。徐楷、程丹峰等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正在於沒有參透這個道理,與“自我設計”其實沒啥關係。
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