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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系陳金德出事!“監院”要求檢討農舍政策
http://www.CRNTT.com   2018-10-03 16:34:08


監察院。(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0月3日電(記者 楊騰凱)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在任內推出興建農舍審查要點,放寬“農委會”已有的規定,使農舍不必再臨界、臨路興建。“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認為,宜蘭縣府作法已違反上級機關規定有檢討必要。“監察院”3日也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所提調查報告,要求宜蘭縣政府檢討改進,“農委會”也應導正宜蘭縣農舍浮濫情形。

  陳金德曾經擔任宜蘭縣民政局長、宜蘭工商投資策進會總幹事、宜蘭大學講師、“立法委員”、高雄市環保局長、高雄市副市長、台灣中油董事長,後來因“815大停電”辭去中油職務,2017年11月6日接任宜蘭縣代理縣長,也因其曾在高雄市服務的背景,被視為陳菊子弟兵,也是民進黨新潮流系大將。

  陳金德過去在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副市長任內兼營“白馬花園屋”民宿,違反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之規定,9月18日才曾遭“監察院”彈劾。

  農地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明定,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但陳金德接掌宜蘭縣代理縣長後,另訂“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放寬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規定,農舍不見得一定要臨路臨界興建,遭“監察委員”盯上。

  “監察院”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仉桂美及李月德委員經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直指農舍使用執照高達6138件,無論件數或密度,均明顯數倍於其他地方政府,規定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有杜絕農舍炒作之目的,但宜蘭縣政府的作法違反“農委會”規定,宜蘭縣政府應檢討,“農委會”也應確實督促宜蘭縣府改進。

  “監察院”新聞稿全文:

  宜蘭縣政府農舍發照浮濫,又對“農委會”“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之函示,另定作業要點擅自放寬,“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並請“農委會”督導及對法制爭議檢討妥處

  宜蘭縣自2000年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及2006年雪山隧道通車後,其農舍使用執照核發件數與密度均明顯數倍於其他地方政府而高居其冠,已呈現浮濫狀態,而該府於2月1日公告實施“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之第5點第2項規定,卻又擅自放寬“農委會”2015年10月21日“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之函示規定,雙方僵持迄今而爭議未消。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0月3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所提調查報告,要求宜蘭縣政府檢討改進,並請“農委會”確實督促該府,另對法制爭議檢討妥處。

  “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表示,宜蘭縣自2000年至今年3月間核發的農舍使用執照高達6138件,無論件數或密度,均明顯數倍於其他地方政府而高居其冠,且該府於發照後亦未積極監督,致違規使用件數居高不下。

  有鑑於此,宜蘭縣政府前於2015年4月7日訂頒“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條件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現已廢止),率先規定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試圖遏止農舍氾濫,嗣後“農委會”亦基於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之規定,於2015年10月21日函頒“興建農舍經營計劃書”格式,明定農舍應“臨界、臨路”興建。

  但是宜蘭縣政府於今年2月1日公告實施“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卻反其道而行,於其第5點第2項規定:“(農舍)以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或’其他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適當位置”,擅自放寬“農委會”之函示規定,已違反上級機關法令規定。

  仉桂美及李月德委員經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除要求宜蘭縣政府檢討改進,亦要求“農委會”導正宜蘭縣農舍浮濫情形,並對該會與宜蘭縣政府間之法制爭議,確實檢討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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