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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熱的共享汽車為何讓人憂?
http://www.CRNTT.com   2019-02-12 09:18:36


 

  陳樹說,去年9月,他在長沙楓林路旁的某高校停車坪附近,看到有一個停車區域,有兩個車位的寬度,但一位大學生開著共享汽車就是停不進去,來回倒了幾次車,還撞倒了停車坪旁的兩部電動單車。

  2019年1月,他多次到長沙市河西幾個高校附近了解共享汽車的分布和使用情況,發現某985大學旁的商業街,停車坪裡一共50台車中,共享汽車高達27輛。而在桃子湖文化創意園裡,共享汽車也超過了半數。“顯然,這些車的使用者中,學生和剛入職不久的年輕人居多。”陳樹說,前述的案例中反映出,部分急於搶占市場的車企並沒有在管理、保險理賠等方面做好準備,受害者不單是被撞傷的車或行人,有時候共享汽車的駕駛員一樣遭遇理賠難題。

  2018年,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長沙市民劉先生租用一輛共享電動汽車行駛中,追尾他人車輛並致人受傷。被交警判定承擔全部責任的劉先生馬上聯繫了汽車租賃公司。該公司員工聯繫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拍了事故照片,跟傷者家屬溝通後,讓劉先生先墊付醫藥費用,並說明,不超過1萬元的醫療費用會全額報銷。

  傷者出院後,經交警部門調解,劉先生一次性支付6000多元了結此事。劉先生帶著相關票據和事故結案證明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卻告訴劉先生,因汽車租賃公司在該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還未生效,不予報銷,讓劉先生自行找汽車租賃公司協商。而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則在微信中天天以各種理由搪塞,劉先生找到該公司後,公司又“踢起了皮球”——要劉先生找公司其他部門處理,卻不告知其他部門的辦公地址。

  無奈之下,劉先生只能訴諸法院。

  押金難退

  據了解,共享汽車消費者所交的保證金(押金)難以退還問題也常引發關注。

  在今年長沙市兩會上提交的一份《關於引導共享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中,陳樹質疑一些汽車租賃公司的誠信與經營能力。

  他指出,作為湖南首個共享汽車品牌,“位位用車”共享汽車2017年上半年起在瀏陽經開區等地投放。用戶需要在網上申請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並一次性交800元的保證金方可租賃汽車。然而,2018年7月~8月“位位用車”撤出時,瀏陽經開區、洞陽鎮這邊的不少用戶在網上申請退還保證金800元,雖然提交申請符合退還條件,但保證金卻遲遲沒有退還,因租賃手續都在互聯網上操作,用戶想退還保證金無門,找到社區求助,但找不到“位位用車”企業的相關責任人。部分消費者繳納的800元押金無法拿回。

  記者了解到,經營“位位用車”共享汽車的是湖南省步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位位用車新能源汽車運營有限公司,這兩個公司均在高新區註冊,在長沙麓穀信息港的同一間辦公室內辦公。

  該公司向工商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公司於2017年2月上線,是湖南省內第一家共享汽車平台。運營車輛超過600台,員工人數超過70人,2017年的平台業務量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實際上,位位用車早在2018年5月就被爆押金難退。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承諾,會退還用戶押金。

  據悉,2018年1月開始,長沙市高新工商分局就陸續接到對“位位用車”拖延或者不退租車押金(每人800元)的500多起投訴。後在工商等部門的積極督促下,公司方處理了400多起投訴,但仍有110起未處理。

  陳樹表示,去年9月,“位位用車”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說用原價1548元的品牌酒抵消費者的保證金,但有用戶反映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後,幾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結果。

  “一旦公司經營異常,用戶權益又如何保障?”陳樹建議,監管部門應確立互聯網車輛租賃運營企業准入機制,充分調研評估企業運營能力;引導共享汽車企業提高用戶使用門檻,如通過實際或模擬駕駛考核驗證用戶實際駕駛經驗和技能,根據駕駛小時數設定不同的操作權限,審核用戶應對交通事故賠償風險的經濟承擔能力等。同時,審核和督促共享汽車企業通過加大保險額度等市場方式,確保交通事故受損者得到適當的賠償。對於消費者交納的保證金(或部分)在一定時間內可存放或托管於第三方權威機構,讓企業和用戶既有約束也有保障。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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