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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談修法拉高和平協議門檻 五提吳敦義
http://www.CRNTT.com   2019-02-19 10:56:46


陳明通接受媒體訪問。(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2月19日電(記者 倪鴻祥)蔡政府昨天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進行公投,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9日上午連續5次強調,會提修法拉高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門檻,是因為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拋出的議題。

  “立法院”上午召開院會,“行政院長”蘇貞昌接受朝野“立委”施政總質詢,陳明通列席院會前受訪時作出上述表示。

  陳明通說,規劃上,如果要提涉及政治議題的談判,須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劃,“立法院”三分之二同意才可去談,在這之前,“行政院”為了解民意動向可辦諮詢性公投,這不受公投法限制。諮詢性公投辦法要由“行政院”訂定,因為這是參考性的。

  陳明通表示,談判完回來後,“立法院”有審議權,所以要有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出席的四分之三同意,同意後公告再進行“全國”性公投,要“全國”選舉人數半數以上通過才算數,所以要訂比較高的門檻,最主要是兩岸政治議題的看法,如果沒有社會高度共識,帶來社會更大的爭議與紛擾。

  至於當前兩岸關係已陷僵局,現在修法增加和平協議門檻會不會加深兩岸僵局?陳明通再度強調,因為這是吳敦義拋出的呀!民主國家最終決定者當然是人民,政治議題很敏感,當然要有高度共識。

  陳明通表示,修兩岸條例最主要是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在上禮拜提出說他如果當選,會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對岸洽商兩岸和平協議。經過檢視兩岸條例是有政治議題的談判,可是監督機制很弱,過去也提過要有比較強力的監督機制。

  陳明通指出,蔡英文元旦講“4個必須、3道防護網”,第3道防護網指的就是這個。吳敦義昨天又在講,所以覺得應從兩岸條例裡去修法,因為兩岸政治性議題須要社會高度共識,不能說像過去有人半秒鐘通過的做法,這會引起社會很大的爭議,所以要修法拉高門檻,最主要是社會高度共識才可以。

  陳明通強調,詳細的條文要經一定程序,陸委會擬定後送“行政院會”通過再送“立院”,這完全是吳敦義拋出的議題,所以覺得應把整個門檻拉高,讓社會高度共識才可行,否則只徒增社會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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