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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稅“效應”
http://www.CRNTT.com   2019-03-19 08:40:37


 
  設置稅收優惠減免條例在此前上海與重慶徵收針對個人住宅的房產稅時也有所體現。以上海為例,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換言之,以家庭為單位,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擁有60平方米的免征面積。

  此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記者表示,房地產稅開征時,建設交易環節的稅費或會裁撤,比如契稅和個稅等。

  “對持有環節徵稅後,或會抑制多套房持有者的持有成本,起到一定抑制樓市投機者的作用,但這僅是一個輔助功能。”楊紅旭說。

  在趙曉馬看來,站在財稅政策角度,房地產稅開征的主要目的是基於未來存量房時代的形勢判斷,“用房地產稅替代土地出讓收入,為地方政府開辟新稅源”。

  對此,恒大研究院副院長夏磊曾在其報告中解釋,當前,我國地方財政高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相關稅收。2016年,地方本級財政收入中,土地出讓收入占比為28.6%,房地產相關稅收占比為17.1%,且集中在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但隨著我國城市化推進,新房成交占比正不斷下降,一線城市房地產市場二手房成交占比超50%,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稅收規模增速降低是趨勢;叠加減稅降費,地方財政壓力將進一步凸顯。

  難度在哪

  因涉及經濟、法律、社會公眾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少觀點認為,房地產稅的立法、落實過程中還面臨諸多挑戰。事實上,雖然與房產稅僅有“一字之差”,但“地”字的加入增加了房地產稅的複雜性,比如,趙曉馬對記者表示,徵收房地產稅與繳納土地出讓金之間是否存在重複問題或還有待論證。

  從房地產稅制定設計方面來看,有業內人士指出,第一,在經歷從福利分房到住房市場化的變遷過程後,我國住房產權類型具有多樣性的特點,對於不同性質住房的徵稅或需區別對待。其次,住房獲取成本或存在差距,以住房套數或面積作為房地產稅起徵依據是否可達到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也是外界關注點之一。

  對此,汪蔚青認為,無論房子的性質和來源,由於房地產稅考慮的是財產的存量,未來房地產稅開征對象應是登記在個人或家庭名下的所有房產。

  在推進頂層設計的基礎上,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全球合夥人郭韌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房地產稅落實執行的基礎條件之一是其他配套措施積極跟進,比如不動產登記的完善、相關財產的確權和產權保護、對各類不動產的產權歸屬的梳理、對各類房地產評估體系的健全等。”

  據了解,就不動產信息登記方面而言,2018年6月,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已實現全國聯網。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中提出,2019年底前實現所有市縣城鎮登記數據成果的完善與匯交全覆蓋。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坦言,介於房地產稅的複雜性,距其塵埃落地還有待時日。

  同策集團首席分析師張宏偉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從研究角度來看,2019年末至2020年中將是下一輪樓市上行周期,隨後的2023年至2024年也將是一輪樓市上行周期,一般來說,房地產稅此類調控政策會選擇在此類市場上行期推行。

  “再考慮到城鎮化率因素。目前,全國城鎮化率還不到60%。一般來說,城鎮化率要達到70%-80%,尤其是達到80%以後,整個市場才能正式進入存量階段。”張宏偉預測,房地產市場或會在2026年、2027年以後進入存量時代,在此之前,房地產稅落地執行的可能性或不大,但或會有一些方案儲備,做部分試點探索。

  從法律角度來看,郭韌表示,一項法案從立法到落地一般還要經過幾個步驟,包括立項、建立工作班子、調查研究、形成草案框架和對房地產稅的主要問題意見、起草條文,徵求意見稿形成後可能會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形成送審稿後再對送審稿進行審查等,不可能一蹴而就。

  來源:國際金融報  作者:劉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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