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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覆核裁決震撼 900公頃官地鬆綁
http://www.CRNTT.com   2019-04-09 11:35:01


 
  發展局另指,約九百公頃未批租或撥用的“鄉村式發展”用地,從來都不應視為等同可供興建或預留作興建丁屋的土地面積,因有關土地散落於全港六百多條認可鄉村,平均每條鄉村大約有一點四公頃的該類土地,當中相當部分為現有丁屋間的空隙或通道、斜坡,以及其他零碎或形狀不規則的地塊,不宜發展。同時即使個別地塊較為完整,亦會受限於地理環境、基建和其他配套設施等,難以作高密度發展,並非一個可提供大量發展潛力的土地供應選項。局方強調,法庭昨日的判決,並沒有改變政府在這方面的看法。

  測量師陳東岳亦同意,以上用地不少已建有小路、有祖墳或公用設施,難以作大規模發展。鄉議局研究中心主任薛浩然指經過多年發展,可利用興建丁屋的政府土地相信已所剩無幾。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認同,有關用地要最少有一至兩公頃、鄰近市區、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才有發展作其他用途的潛力,但料符合條件的不多。他認為政府應盡快作補充土地研究,探討這些官地中有多少可用作其他用途。

  朱又表示,今次裁決是鄉郊私人土地業主的勝利,但對一般新界原居民而言並非好消息,因現時大部分可建屋的鄉村私人土地已由發展商或鄉紳擁有,原居民申請官地建屋本身已困難重重,今次裁決如同“封咗呢條路”,但亦無助遏止“套丁”,“最直接嘅結果就係,我作為丁又無地,淨係可以做個人頭,畀人套丁”,原居民建屋自住的機會更微,相反鞏固了地產商利益,質疑丁屋政策本身就是資源內部分配不平均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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