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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規範發展離不開有效監管
http://www.CRNTT.com   2019-04-22 06:52:45


  中評社北京4月22日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指出,打通養老服務的“堵點”,消除“痛點”,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文件提出了28條具體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減輕養老機構稅費負擔等。

  網民認為,在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的同時,監管也必須及時跟進。呼籲相關部門適應養老機構取消設立許可後的管理常態,積極探索新的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及全面監管,確保養老服務市場規範發展。

  去年7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據媒體報道,此舉是養老服務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信號。網民“劉文陽”認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不意味著放棄、放鬆監管。養老事關人民福祉,全面開放後對於事中、事後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總結這些年來養老服務的經驗和教訓,發展養老服務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機構建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政府要科學規劃養老服務市場布局,制定養老服務市場制度,規範養老服務市場行為,加強養老服務市場監管。”網民“譚浩俊”說。

  他認為,加強養老服務市場監管,是發展養老服務的重中之重。“有關方面必須就如何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後的監管工作進行超前規劃與統籌,既要全面放開市場,更要全面監管市場。對養老服務市場來說,令人擔心是安全、服務、收費等方面的問題,尤其是只收費、不服務,或提供與收費不相符合的服務,必須堅決制止。”

  構建規範、可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市場,還需發揮社會各界合力。網民“徐曉亮”建議,政府、行業協會應對市場化養老模式予以指引和規範,制定地方規範性文件,進一步明確和規範老年人和養老企業權益,為現實中產生的糾紛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促進民營養老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曾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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