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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將執行更嚴“雙錄”規定
http://www.CRNTT.com   2019-09-19 14:57:42


 

    目前,多數地方執行的是2017年原保監會印發的《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對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險產品或者其他渠道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或者向60歲及以上年齡投保人銷售一年期以上壽險產品需進行“雙錄”。

    對比來看,此次江蘇即將執行的“雙錄”規定更加嚴格,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銷售渠道從兼業代理機構擴展到保險公司自身的銷售隊伍和專業中介機構,二是保險產品由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擴展到所有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三是保險消費者從老齡人口擴展到所有個人消費者。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除江蘇省外,寧波市也將執行更嚴的“雙錄”規定。根據《寧波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規範指引》,除電話銷售業務和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公司及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向自然人銷售保險期超過1年的人身險產品時,需要對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現場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予以記錄。該市將採取分步實施的方式推進“雙錄”工作,從10月1日到11月30日,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施“雙錄”工作,從12月1日起全面實施該項工作。

    無疑,這意味著部分地方將開始執行更嚴格的人身險銷售規範管理。業內人士認為,更嚴規定可能會在更大範圍實施,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和保險公司權益。


警惕誤導和炒作

    執行更嚴格的“雙錄”規定,是為了進一步規範保險銷售行為,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不過,新政策、新規定的出現常被用於保險營銷的炒作和誤導,需要消費者擦亮眼睛辨明真相。

    記者在某保險銷售平台上看到,針對江蘇即將實施的“雙錄”新規,該平台解讀為“新規來了,個人線下買一年期以上產品要‘雙錄’。買保險晚一年貴一年!”該文章顯示的閱讀量高達1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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