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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把握鄉村治理新要求
http://www.CRNTT.com   2019-12-10 08:07:56


  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電/現實中,一些基層工作者覺得與農民打交道難度增加,擔任村幹部成了“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從一定意義上講,這與我國正處於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轉型期相關。當前,要做好鄉村治理工作,需要準確把握基層治理所處轉型期的典型特征,以及由此產生的治理新要求。

  與傳統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所形成的共同勞作、就近而居、依靠地緣血緣關係形成非正式治理規範有所不同,當前的鄉村治理面臨著全新變化。特別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推進,農村人口流動性增強,農業生產方式和農村社會結構都發生了較大變化。

  一方面,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在客觀上帶動並增強了鄉村人口的流動性,不同程度減少了農民對農業生產和鄉村生活的依賴,留守在鄉村的農民彼此之間的生產生活依存度也因此降低。另一方面,這也源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出現,讓一部分新型群體加入到鄉村社會生活中,在一定程度上稀釋了原來的“鄉村共同體”。再加上近年來很多地方在實施撤村並居和農民集中居住,使原先居住在鄰近村莊但彼此並不熟悉的村民生活在一個社區空間內,並歸為同一個行政單元,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原有村民的地域聯結和情感紐帶。

  總之,諸多因素綜合在一起,使現代鄉村的相對獨立性不斷增強、人員結構日趨複雜、生產生活需求日漸多元化,鄉村治理呈現出一番新景象。對此,如何積極回應新的治理需求,並努力形成有效治理的良好格局,顯然是需要認真思考和及時解答的重大現實問題。

  筆者認為,鄉村治理是一個複雜系統工程,需從多方面形成合力,基礎性工程莫過於重塑鄉村治理的權威和規範。

  所謂重塑鄉村治理權威,首先需要鄉村賢能主動擔當,特別是要鼓勵基層黨員爭當先鋒。除了黨政因素,以往多年村幹部的權威由鄉村社會內部賦予。新型農村社區治理理念則由管治變為服務,村幹部權威的樹立自然也必須通過為鄉村居民提供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來積累和獲得。這就對村幹部個人思想素質和實幹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既要能深入理解和貫徹黨的思想方針,對接和執行上級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又要能迅速了解和滿足轉型中農村社會各類群體產生的多元化公共服務需求。更重要的是,這種權威的獲得要以放棄個人“權威感”為前提,要沉下基層,為村民悉心服務才能贏得村民信賴。

  也正是基於這種對思想覺悟和個人能力的雙重要求,各地應該鼓勵基層黨員爭先擔當。這既是現代鄉村治理中權威重塑的要求,也是加強黨對鄉村基層全面領導的要求。同時,基層黨組織也要努力提供人才培養和提升平台,將培養基層黨員和培育村(社區)後備幹部有機結合起來。縣鄉級政府要積極配合參與“塑造”,給有志於服務鄉村基層的精英和黨員提供機會,給優秀村幹部提供優先選拔上升的通道和渠道。

  時至今日,鄉村內部千百年原有的“約定俗成”早已不足以支撐現代農村社區正常運轉,必須建立起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等正式規則為主、公開透明的規範體系。這既有助於現代鄉村治理模式的建立,提高基層行政效率,也有利於與上級政府溝通對接,提升監管效能。當然,也要靈活運用鄉規民約、道德人情等非正式鄉土性規則,實現柔性管理。

  鄉村治理的現代化不是靜態目標,而是基於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動態調整和全程適應。只有根據鄉村社會的變化和需求,不斷調整鄉村治理的權威和規範,才能不斷提高基層治理能力,真正實現鄉村治理的現代化。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明軒 (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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