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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國有企業制度執行力
http://www.CRNTT.com   2020-01-02 08:23:57


  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健全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堅決杜絕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的現象。”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只有強化制度執行力,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才能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不僅要建立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而且要強化對國有企業制度執行的監督,在提高制度執行力上下功夫,讓制度執行落到實處、制度意識入腦入心。

  當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領導幹部能夠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但也有少數領導幹部執行制度不夠堅決,對違反制度的行為查處不力,導致制度失去嚴肅性和權威性。特別是有的企業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力度不夠,追責問責機制不健全。從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通報的違法違紀案件來看,一些領導幹部違法違紀大都是從制度執行不到位甚至破壞制度和規矩開始的。在制度執行中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破壞制度的“潛規則”就會大行其道,導致本來可以避免的違規違紀違法風險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把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最終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習近平同志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制度執行越有力、越堅決,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就越全面、越徹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企業治理模式和經營機制,必須把提高制度執行力作為重要舉措,健全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發揮好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強化制度執行力,領導幹部是關鍵。要把制度執行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兩個責任”是否落實的重要指標,明確劃分制度執行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壓緊壓實執行制度的政治責任。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發揮“頭雁”效應,堅決維護制度權威,引領和帶動企業全體幹部職工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通過層層示範、層層帶動,形成以上率下、整體聯動的總體效應,努力營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維護制度人人有責、遵守制度沒有特殊、執行制度沒有例外的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制度執行監督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要強化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執行制度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考核評價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監督乏力等問題,建立健全推進制度執行落實的監督機制,對各項制度執行責任製作出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責的具體規定,著力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對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並緊盯不放、追根溯源,督促推動整改落實。

  履行好紀檢監察機關專責監督職責。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必須把堅決執行制度和維護制度權威放到重要位置來抓,認真落實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通過有力有效的監督執紀問責,有效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紀檢監察幹部要發揚鬥爭精神,對破壞制度的行為敢於動真碰硬,堅決同一切違反制度的現象作鬥爭。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監督,用好問責利器,對制度執行不嚴不實、執行制度過程中失職失責的問題嚴肅執紀問責。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 歐召大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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