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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聯合印發意見指導懲治襲警
http://www.CRNTT.com   2020-01-10 15:19:47


  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據人民網報道,公安部今天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相關情況。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主持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孫萍、趙斌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郭林介紹,因為特殊的工作性質,民警在依法履職過程中時常遭受違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甚至打擊報復。襲警違法犯罪行為不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權益,更是對社會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壞,從根本上損害的是國家法律尊嚴和政權權威。為此,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共同研究,反覆修改,於2019年12月27日,以“兩高一部”名義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並於印發之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出台的專門懲處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規範性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突出了實際操作性,體現了司法機關對襲警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治、絕不姑息的決心和態度。

孫萍通報了《指導意見》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等情況。《指導意見》的出台是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的需要,體現了對民警依法特殊履職的保護,為公檢法機關辦理襲警違法犯罪案件提供了依據和指引,這將有利於遏制襲警犯罪多發勢頭,更好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也必將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同時,公安部將繼續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規範民警執法行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指導意見》主要從行為定性、公檢法機關辦案協作、加強宣傳等方面作出規定。《指導意見》明確,對民警人身直接實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擊以及對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進行打砸等破壞,間接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行為均屬於暴力襲警行為,應當適用刑法關於襲警從重處罰的規定。對使用凶器、危險品、駕駛機動車襲警等手段惡劣;造成民警輕微傷、警用裝備嚴重毀損、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犯罪嫌疑人脫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後果;多人襲警或襲擊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類前科等7類情形,酌情再作進一步從重處罰,且一般不得適用緩刑。規定對於駕車衝撞、拖拽民警以及搶奪、搶劫民警槍支,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依法適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搶劫槍支罪、搶奪槍支罪、故意殺人罪等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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