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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放寬留職停薪 高雄市府訪視無違法疑慮
http://www.CRNTT.com   2020-02-15 16:19:34


高雄市勞工局長王秋冬。(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2月15日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衝擊台灣觀光業,中華航空昨天傳出將放寬特殊事假與放寬留職停薪申請條件。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聞訊後,於15日上午主動赴中華航空公司高雄分公司關懷訪視,初步檢視方案內容尚無違法疑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確保華航員工權益,在訪視中已告知公司代表現行勞基法規範,並提醒該方案內容雖尚無違法之虞,但後續仍不得以誘導、威脅之方式,逼迫勞工申請“特殊事假”或“留職停薪”,也不能夠強迫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或加班補休,以免觸法。

  高雄市勞工局長王秋冬指出,此次華航提出放假新方案,勞工局雖未收到勞工申訴,但基於主動關懷勞工權益立場,特別派員前往了解實際情形。由於華航是國內航空業龍頭,相關作法都可能引發其他公司跟進,因此請華航公司代表提示方案內容,並逐條釐清有無違法損害勞工權益之條款,初步判定,若是在員工同意且主動申請的前提下,尚無違法,目前也暫無員工提出申請需求。

  此外,勞工局同時針對華航公司是否依規定給予勞工防疫相關假別進行了解。經查,該公司目前共有9位員工因高中以下學校延後開學,為了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而申請“防疫照顧假”,公司也同意勞工的申請;另有1位員工因旅遊因素,自中港澳入境而列為“居家檢疫”之對象,該名員工也已配合“居家檢疫”措施申請相關假別以為因應,以上均顯示華航對於勞工請假均採適法措施進行。

  王秋冬認為當前企業經營不易,在防疫期間仍配合政府政策值得鼓勵。也呼籲任何制度實施前,應審視內容有無違法並尊重勞工自主意識,如勞工不同意無薪假或配合請特殊事假、留職停薪等,企業不得強迫要求勞工配合,否則即可能違法受罰,勞工也可提出申訴。關於無薪假部分,企業若片面要求員工減少工時而未給付全額薪資,可處罰鍰新台幣2萬到100萬元;若要實施無薪假,企業必須先和個別勞工協商合意,簽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且協商後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通報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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