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7:朋友圈公開發布虛假口罩信息,收款5萬元後將對方拉黑並“跑路”
2020年2月1日,王某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醫用口罩銷售緊俏的形勢,在微信朋友圈公開發布虛假銷售醫用口罩信息,誘騙被害人陳某向其購買口罩並微信轉賬支付人民幣5萬元,後將被害人加入微信黑名單逃匿。同年2月4日,被告人王某被抓獲歸案。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案件8:謊稱有口罩貨源可代訂購,收到轉賬訂金兩萬元後拉黑潛逃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宣判鄭某詐騙罪一案
2020年2月5日至6日,鄭某發現市面醫用口罩供應緊張,便向被害人餘某、盧某謊稱自己有貨源,可代為訂購口罩。吳某從餘某處得知該信息後,與盧某分別通過微信轉賬訂金7000元、13000元人民幣給鄭某,鄭某收到上述款項後將對方拉黑並潛逃。鄭某在疫情期間還進行多次其他詐騙。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