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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特勤要求發還9797條被扣私菸 法院不准
http://www.CRNTT.com   2020-03-12 16:14:50


吳宗憲。(照片:中時電子報)
  中評社台北3月12日電/台北地院上月3日開庭審理“國安”私菸案,“總統府”侍衛室前少校行政官吳宗憲向法院聲請發還被查扣的9797條私菸、手機、筆型型電腦,檢方則認為這批私菸涉其他偵查案件,反對發還。北院合議庭調查,台北關扣押菸品後,就存放在海關私貨倉庫,尚未移交給檢、調扣押,未依刑事訴訟法完全刑事扣押,法院沒有權責發還,今天裁定駁回聲請。

  該案是2019年7月,府侍衛官吳宗憲在隨蔡英文出訪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超買免稅菸進行走私,涉事香菸數計有10009條、市值約新台幣600餘萬元。此案導致時任“國安局局長”彭勝竹上將引咎辭職。

  至於被扣的手機、筆電,合議庭認為,本案尚在審理中,相關事實仍有待調查釐清,有必要留存吳的手機和筆電,無法在準備程序階段就先行發還,因此也駁回所請。

  媒體報道,吳宗憲上月3日開庭時,由辯護律師王振志聲請主張,去年7月22日9797條香菸被扣案,是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辦案、指揮關務人員而扣,檢調依緝私名義查扣,起訴法條卻是違反稅捐稽徵法,名實不符。菸品是吳宗憲與人合資團購,向華航團購訂的,並非犯罪所得,吳應享有菸品的財產權,請求發還給吳。

  公訴檢察官蕭奕弘當庭反對發還,檢方已提供扣案物的公文案號,律師可直接向偵查檢察官聲請發還,如果被駁回,仍可向法院尋求救濟,檢方未規避法院監督,被告財產權仍受保障。且檢方另有他案尚在偵查中,因偵查必要而扣押菸品、手機。

  北院調查,台北關會同新北市調處扣押菸品當天,就將菸品移入台北關的私貨倉庫,菸品仍由台北關扣押中,尚未移交予市調處扣押,也未將菸品移送至地檢署,檢、調都沒有製作扣押筆錄,檢方2月4日補充說明“未將菸品依刑事訴訟法扣押”,新北市調處2月17日也回函表示未依刑事訴訟法扣押菸品。合議庭因此認定,這批菸品確實未經檢、調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扣押,現仍台北關扣押,法院並無權責發還,吳“顯有誤會”,因此駁回吳的發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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