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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涉港議程 法理堅實完備
http://www.CRNTT.com   2020-05-23 11:31:44


  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和設立執法機構,法理上是堅實和完備的。因為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這個決定也是由人大大會作出。全國人大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處理香港基本法23條不能立法的問題。她認為,香港現時存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行為,相關立法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譚惠珠表示,“一國兩制”之下,“一國”的安全非常重要。國家安全是中央的事權,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中央都會為維護國安立法。

  “中央從來沒有喪失這個權”

  對於有人聲稱全國人大為香港立國安法違背基本法,曾經擔任基本法草委的譚惠珠表示,基本法是授權法,國家經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問題立法,不等於“割讓”了國家安全立法的權給香港。“中央從來沒有喪失這個權。”

  譚惠珠指出,根據基本法,中央可以向特區發出指示,也可以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的方法來監督香港的立法。“不可以有一個想法,香港鍾意點立法就點樣立法,想幾時立就幾時立。”

  譚惠珠表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行使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職權,授權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和設立執法機構,不違背基本法。她指出,基本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這個決定也是人大大會通過,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處理特區不能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的問題,法理上是堅實和完備的。她認為,即使人大作出有關決定,不代表取代23條立法,日後23條立法的內容亦需要跟從相關決定。

  譚惠珠亦指出,立法有迫切性和必要性。有人在香港做出分裂國家的行為,勾連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用暴力方法衝擊香港的管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從去年修例風波至今,香港有人製造炸彈、放汽油彈、私刑無辜的途人,破壞公共設施。這些暴力活動已經符合聯合國有關恐怖主義活動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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