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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考生暴亂案罪成 帶案底升學
http://www.CRNTT.com   2020-07-25 09:36:17


  中評社香港7月2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連串暴亂相關案件以年輕人參與為主,昨日再有多名年輕人被定罪而留下案底,斷送前途。當中包括一名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因身藏削尖鐵支及槌等物品,昨被判感化一年,裁判官批評其行為逾越法律界線。

  22歲大專生判勞教

  剛取得文憑試成績單不久的17歲被告呂皓翹,稱有意入讀大學與公共衞生相關學科。他於去年11月12日,與十多名黑衣人聚集,警員在馬鞍山德信中學外將他截獲,搜出一支尖鐵支、一支削尖的行山杖、兩支擬用作打碎玻璃的槌。裁判官溫紹明考慮他認罪,故判感化令,但慨嘆他“17歲就有案底”。

  22歲大專學生何志樂於今年一月,政府宣布將改裝未入夥的粉嶺公屋輝明邨,改用作隔離新冠肺炎患者緊密接觸者的設施時,在該邨附近被警員截查並搜出一樽汽油及打火機,疑與抗議政府決定有關。何志樂早前承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裁判官蘇文隆考慮汽油屬易燃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昨將他判入勞教中心,須接受紀律訓練。

  18歲男生還押候判

  18歲學生李卓謙在去年11月11日多區有暴徒堵路當天,與超過100人在黃大仙龍翔道向警員叫囂。其後,李被清理路障的警員截獲,搜出他身懷八支六角匙。李昨天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裁判官嚴舜儀指案情嚴重,理應判監,下令將他還押至八月七日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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