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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限制文身是對未成年人的必要保護
http://www.CRNTT.com   2020-10-17 00:30:35


  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網評:限制“文身自由”是對未成年人的必要保護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常德

  浙江省嵊州市檢察院日前發出一份關於未成年人文身問題的建議,推動當地10餘個相關部門落實文身行業規範管理,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該院近期開展幫扶教育,39名涉罪未成年人中28人有文身,第一次文身的年齡平均為16歲,還有3人在13歲時就開始文身,說明未成年人文身問題不容忽視。(10月15日《檢察日報》)

  有的未成年人在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下選擇文身,殊不知,文身會給一個人的身體留下難以清除的“烙印”,這樣的“烙印”甚至會是一輩子。要清除文身,治療過程也不容易。目前清洗文身主要採取激光治療,費用高,清洗效果也不能保證。而且,文身也會影響未成年人未來發展,特別是限制他們就學就業參軍。不僅如此,如果文身操作不規範,還可能帶來皮膚病或傳染性疾病。

  儘管文身有種種弊端,可還是有未成年人易受他人蠱惑,一時衝動去文身。特別是一些涉黑涉惡的犯罪團夥甚至以文身為必備條件招攬未成年人,使文身成為一些未成年人“混社會”的“投名狀”。這使得文身不僅僅是影響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個人發展的問題,還因為有社會黑惡勢力的參與,使得青少年文身問題變得更為複雜。對於未成年人文身問題,需要予以正視。

  與成年人不同,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可能會因為一時衝動做出不理智的行為,更何況文身會對身體造成直接傷害。這也是為什麼中小學會三令五申,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紀律、不得文身。從法律上講,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有必要限制未成年人“文身自由”。此次嵊州市檢察院向嵊州市政府辦公室制發了關於未成年人文身問題的檢察建議:在文身時必須審核身份、查明年齡,未成年人文身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征得書面同意;建立文身法律風險提示制度……這份建議明確了文身時身份審核和告知義務,有的放矢,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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