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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赴台申請仍未獲批 正等候律師消息
http://www.CRNTT.com   2020-10-20 16:25:03


  中評社北京10月2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居民陳同佳,2019年10月刑滿出獄後至今未赴台自首。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0日表示,陳至今未能取得入台簽注,目前正等候台灣律師消息。香港保安局同日也表示,沒有收到台方就陳同佳赴台的新消息。

  據香港東網報道,該案死者潘曉穎父母此前向陳同佳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其本月23日前赴台自首,否則不會為他求情。管浩鳴又引述陳同佳所委托的台方律師說法,指律師已於10月5日與台當局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即內政部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兩岸科鄭股長等人聯繫會面,接洽陳同佳到台接受刑事偵查相關事宜,之後雙方曾多次以電話接洽。

  香港保安局發言人對此表示,自案件於2019年發生後,港府想盡辦法希望事件盡快得到解決,公義得以彰顯。香港目前沒有法律賦予政府權力強行將陳同佳送到台灣接受審訊,政府也沒有權代陳同佳作出赴台的安排。

  香港保安局一直希望可以促成陳同佳盡早到台灣投案。陳同佳已表達願意赴台自首,也已向台方所指的窗口聯絡台灣當局。一旦台方發出入台許可,兩地警方便可通過警務合作渠道展開研究行程上的安排。過往警務聯絡,曾通過雙方工作層面,作出可行的合作安排,前提是接收方容許有關人士入境。

  2018年2月,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後潛逃回港。根據香港目前的《逃犯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對於陳涉嫌在台犯罪,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為維護法治與公義,堵住法律漏洞,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因社會對修例分歧較大,特區政府後來宣布停止修例工作。

   2019年4月,香港高等法院以洗黑錢罪判處陳同佳入獄。2019年10月出獄前,陳曾表示有意赴台自首,卻被民進黨當局以“背後有政治操作”“循司法互助機制處理”為由拒絕入境。當時就有不少分析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民進黨當局阻撓陳赴台自首是出於政治考慮,由於正逢台當局領導人選舉,陳赴台對民進黨當局來說可能會引發意想不到的麻煩。

  台灣《聯合報》此前曾痛批,“殺人凶嫌有意投案,折騰近一年竟未能成行,這種荒唐事大概只會在台灣上演。”更有分析指出,台灣民進黨當局把本黨政治利益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在他們眼中,什麼“司法正義”、什麼“還受害者公道”,通通都要為政治算計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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