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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關係運作方式中的謬誤與迷思
http://www.CRNTT.com   2020-11-21 00:15:11


 
  這個“一國良制”的方針繼而在1991年形成了一個具體的《國家統一綱領》,我們簡稱“國統綱領”。其目標是“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其四大原則是⑴大陸與台灣都是中國的領土,所有的中國人都應力促國家的統一;⑵中國統一以全民福祉為依歸,而非黨派之爭;⑶中國統一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⑷中國統一應尊重台灣人民的權益,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達成。

  “國統綱領”提出了國家統一的三個階段。近程是互惠交流階段:⑴化解敵意,良性互動,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⑵建立中介機構,放寬各項限制;⑶大陸推動經濟改革,逐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台灣則加速憲政改革,推動國家建設;⑷和平解決一切爭端,在國際上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中程是互信合作階段:⑴建立兩岸官方溝通管道;⑵直接通郵、通航、通商;⑶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⑷推動高層互訪,創造協商統一的條件。遠程是協商統一階段,即成立協商機構,在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軍隊“國家化”的原則下,研訂憲政體制,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即使在近30年之後的今天看來,這個“國統綱領”仍然是非常不錯的兩岸前途的選項。大陸方面當時對此是如何回應的呢? 

  大陸有關方面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贊成該文件一個中國應該統一以及通郵、通航、通商等主張,但是仍然堅持“一國兩制”的方針。

  正如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的蘇貞昌2006年在終止“國統綱領”時所說,“據當時兼任陸委會主委之‘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所作‘中共對我《國家統一綱領》之反應’報告說明,中國對“國統綱領”之反應,除‘共建統一的中國’一詞給予肯定外,對所揭示之目標、原則及進程,均極盡詆譭之能事,毫無採納、商榷誠意”。於是“國統綱領”就被終止了。

  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邱进益後來對亞洲通訊社社長徐靜波說當時李登輝制定“國統綱領”的確是“真心地想推進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統一”。但是李登輝在回答徐靜波的問題時卻說制定“國統綱領”目的不是為了與中國統一,而是為了安撫國民黨內的保守勢力。 

  或許大陸方面當時不認為李登輝真心想國家統一,或許李登輝自己在這個問題上也衹是見步行步,如他給徐靜波的書籤上對自己的描述,“我是不是我的我”。是“國統綱領”不是他呢,還是“台獨”不是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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