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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平台就業者權益應該得到尊重
http://www.CRNTT.com   2021-06-29 08:32:18


  中評社北京6月29日電/網約車、外賣送餐、網約家政服務……各種“網絡平台用工”新業態在帶來便捷的同時,也引發了不少糾紛。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由網絡買菜平台送菜員受傷後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糾紛案件,依法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6月27日 《揚子晚報》)

  網約車、外賣送餐、網約家政服務等網絡就業者,在給社會提供各類服務的同時,也面臨著權益的真空。蘇州市吳中區審結的這起網絡平台就業者工傷補償案,無疑為網絡平台就業者權益保護開了一個好頭,值得借鑒推廣。

  網絡平台就業者,往往以勞務派遣、獨立個體或其他暫時不明確的形式就業,也因為如此,網絡平台在處理網絡就業者勞動關係時,往往會規避網絡平台自身應承擔的職責,避開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即便是與網絡平台形成明確勞動用工關係,但有的網絡平台也存在規避應盡職責的情況,致使網絡平台就業者維權成本增加,困難重重。蘇州這起勞動權益糾紛,恰恰就是一個例證。

  究其原因,主要是平台方的發展採取輕資產運營,不願意背負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社會責任。在現實當中,不少網絡平台求職者,在求職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求職手續等的掌握,被網絡平台誤導、誘導的情況並不少見,致使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被無形中削弱。

  對於利用優勢主動減輕自身責任、無視勞動者權益的網絡平台,就應該堅持用法律手段規範網絡平台用工狀態,讓網絡平台就業趨於更合法、更規範,否則,任何一方權益被長期忽視或否定,都將影響個體勞動者的具體權益,也將影響網絡平台經濟的健康發展,還將扭曲合法健康的用工秩序。

  網絡平台經濟,在獲得巨大發展機遇的同時,缺乏相應的法律規範,一些企業不是主動承擔應盡社會責任而故意忽視求職者的權益,雖然會一時得利,但從長遠看,必將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終將得不償失。平台企業和外包企業應當規範用工,主動承擔自身的社會責任,和從業勞動者共享新經濟模式發展的成果。

  鑒於網絡平台的不斷發展,吸納就業人員的持續擴大,網絡平台求職者的權益,不能因為新型經濟樣態而被漏掉。各地應該積極探索、豐富完善網絡平台勞動關係保障法規,國家立法部門,應該盡快制定網絡平台勞動保障法律規範,確保雙方權責有法可依。

   來源:紅網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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