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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岸政經關係發展看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的前景
http://www.CRNTT.com   2023-05-21 00:11:29


 
  1979年兩岸經濟聯繫恢復以來,經濟合作更多是停留在功能性層面。2008年以前,基本都是大陸方面出台各項對台優惠政策,鼓勵兩岸貿易,為台商赴大陸投資提供土地、稅收等優惠條件,并從法律上保護台商合法權益,從而逐步推進兩岸經濟合作⑥。2008年5月兩岸關係開創和平發展新局面以後,在兩岸民間經濟合作繼續推進的同時,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08年5月至2016年4月,兩岸雙方在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兩會簽署了23項協議,尤其是2010年6月,兩會領導人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促成了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了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建設,使兩岸首度共同搭建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框架,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初步建立,為推動兩岸要素流動無障礙化進程,為兩岸經濟在更高水平的進一步合作奠定了初步的制度基礎⑦。

  可惜的是2014年3月台灣爆發“太陽花風潮”,有利於台灣經濟發展和民衆福祉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遭遇非理性反對與阻撓,最終沒能實現。

  五、蔡英文上台後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協商被迫中斷

  2016年5月再次執政的民進黨拒不承認“九二共識”,不認同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嚴重衝擊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導致兩岸協商談判、聯繫溝通全部中斷。民進黨當局此後又推出一系列企圖脫離對大陸經濟依賴的政策,一方面台灣當局修法、立法阻撓兩岸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民進黨當局“倚美抗中”,謀求建立台美雙邊貿易,積極配合美國遏制大陸崛起的戰略。

  面對這種形勢,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明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重要性。他指出“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⑧。大陸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活動,同時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推動兩岸民間交流合作。

  (一)民進黨當局通過修法立法方式阻撓兩岸經貿交流發展

  由於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停擺,台灣社會要求改善和密切兩岸關係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島內民間團體成為維繫兩岸溝通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民進黨當局不僅對此視而不見更要“反其道而行”,2019年底,台灣當局強勢通過《反滲透法》企圖營造人人懼怕被“抹紅”而迴避兩岸正常交流的社會氛圍,對衝大陸為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堅定不移推行的兩岸融合發展戰略。

  民進黨當局2019年推出所謂“國安五法”為兩岸的正常交流設置障礙,此後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了多次修改,最終在2020年10月31日初審通過,這是台當局近十年來對兩岸條例最大幅度的一次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係台灣當局為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的經濟、貿易、文化等往來并處理衍生的法律事件所訂定的律例。這次修改除兩岸直航等幾項爭議條款保留協商外,共計通過一百二十六條增修訂條文。修訂內容涉及兩岸通航、台灣民衆赴大陸任職限制和兩岸談判架構重整等重要條文。修正方向由原本的“原則禁止,例外許可”改為“原則開放、必要管制”。

  (二)民進黨當局進一步強化台美合作

  台灣當局強化與美國合作,不僅配合美國打擊中國大陸高科技企業,還不顧島內民衆反對開放含瘦肉精的美國豬牛肉進口。一方面強化台美供應鏈連接,雙方於2020年7月舉辦第一場“供應鏈重組”會議,2020年12月,台美簽署“科學及技術合作協議”;另一方面,台灣當局配合美國打擊中國大陸高科技產業發展。

  民進黨當局“聯美抗中”,在限制中國大陸5G技術、加入美國排斥大陸的“經濟繁榮網絡”、限制高科技技術及人才流向中國大陸等方面積極響應并配合美國。許多台灣地區高科技廠商在美國及台灣當局聯合規制下,也不得不逐漸遠離中國大陸。

  民進黨當局不斷加碼對兩岸企業的投資和技術交流合作設置障礙。2020年年末,民進黨當局經濟主管部門除了發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相關解釋令”,還發布了“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五條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第四點”⑨。阻撓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阻撓兩岸經濟合作中的新舊動能轉換。

  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政治關係緊張,兩岸經濟關係合作制度化進程受阻,兩岸貿易、投資和產業合作受到不同程度的衝擊。然而,兩岸經濟關係仍在困難中前行,走向以民間經濟合作為主的方向,尤其是大陸方面持續向台灣民衆釋放善意,台灣民衆到大陸求學、就業、創業、觀光的人次日漸增多。

  六、結語

  兩岸經濟關係的建立是在政治關係鬆動的情況下經濟發展規律產生作用的結果,隨著大陸兩岸政策的調整,強大的利益驅動、不可違背的市場規律以及大陸堅定的對台經濟政策,來自台灣島內的投資衝破台灣當局的限制,通過各種直接或者間接的渠道湧入大陸,形成了台商投資大陸熱潮,帶動兩岸經濟合作的持續發展。兩岸經濟關係的緊密互動,客觀上使兩岸民間社會開始重新連接獲得了新的動力和契合點,特別是兩岸利益的不斷結合,也對台灣的社會、政治產生一定的影響。

  兩岸政治相向而行時期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持續融合與發展,尤其是馬英九時期,兩岸雙方在堅持“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為兩岸經濟關係發展營造良好的宏觀環境,2008年-2015年兩岸經濟合作進入制度化合作階段。蔡英文上台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嚴重衝擊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導致兩岸協商談判、聯繫溝通全部中斷,但兩岸經濟關係仍在困難中前行,走向以民間經濟合作為主的方向。兩岸關係的本質和核心是在政治範疇,即表現為如何實現兩岸統一的政治問題。⑩兩岸統一才能全面實現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才能更好地為兩岸民衆謀福祉。2022年8月大陸頒布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指出,“統一後,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制度更加完善”⑪。

  註釋:

  ①《台灣終於解除戒嚴》,台灣“中央日報”,1987年7月10日。

  ②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國台灣問題:幹部讀本》,北京:九州出版社,2015年,第43頁。

  ③劉兵、李非:《台灣入世對島內經濟及兩岸經濟關係的影響》,《南開經濟研究》,2002年第4期,44-49頁。

  ④引自: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2008年12月31日)》,華夏經緯網,2012年3月27日。

  ⑤白艶、姜澤華:《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演變歷程與前瞻》,《經濟縱橫》,2010年第12期,31-34頁。

  ⑥孫亞夫、李鵬等著:《兩岸關係40年歷程(1979—2019)》,九州出版社,2020年10月,第256頁。

  ⑦孫亞夫、李鵬等著:《兩岸關係40年歷程(1979—2019)》,九州出版社,2020年10月,第249頁。

  ⑧中共中央台辦理論學習中心組:《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引領新時代對台工作》,《求是》,2018年,第6期。

  ⑨周小柯、楊文軍:《2020年兩岸經貿關係發展回顧與展望》,《現代台灣研究》,2021年第1期,19—25頁。

  ⑩陳先才:《兩岸經濟關係與政治關係互動路徑問題研究》,《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14第1期,69-74頁

  ⑪國台辦、國新辦:《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人民出版社,2022年8月,第30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3年4月號,總第3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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