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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國民黨不要中國 新黨要
http://www.CRNTT.com   2020-10-12 15:07:55


陳麗玲。(中評社 黃文杰攝)
陳麗玲在律師事務所接受中評社訪問。(中評社 黃文杰攝)
  中評社桃園10月12日電(記者 黃文杰)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10日在臉書拋黨名“去中國”的討論,引來各界討論,新黨主席特別助理陳麗玲上午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只要中國國民黨不要“中國”,新黨馬上申請改名為“中國新黨”,這不是今天新黨才說,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很早就講過,“你們不要中國,新黨要”。

  另外,國民黨提“台美復交”、“求美協防”這兩個公決案,陳麗玲說,已經109歲的中國國民黨,怎麼盡幹蠢事?之前國民黨附和民進黨去參加“修憲”小組,已經是蠢事一樁,現在兩公決案朝野無異議通過,還高興成這樣,“應該要去看醫生”。

  陳麗玲,曾任桃園縣環保局、農業局、觀光行銷局局長、中華兩岸經貿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國際青商會會長、國際獅子會會長,目前在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律師,新黨主席特別助理兼發言人。

  陳麗玲解釋,“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而類似這種公決案,程序上最多就是二讀通過,不是法律三讀通過,行政機關收到公決內容,可採為建議方案,但性質上只為建議,沒有任何強制力。

  她解釋,像“與美復交”、“求美協防”這種案由,最重要還是要看美國,台灣自己高興怎麼通過都沒用,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陳麗玲舉例,我要金城武娶我,金城武就派十人花轎來迎娶嗎?國民黨什麼時候學跟民進黨一樣,自嗨自爽?這樣的公決案,對於行政機關只有建議性質,根本無強制效力。

  她表示,這種公決案,就如同老師要同學簽的“悔過書”,只有道德約束,其效力還不如民間企業簽的“意向書”,根本沒有拘束力。現在是因為這兩個議案民進黨喜歡,所以無異議通過,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就高興成這樣,以為立了大功,殊不知,這根本就是幫了民進黨的忙,被賣了還幫忙數鈔票,真的蠢的可以。

  陳麗玲告訴中評社,去年到大陸參加“三台會”學術會議,曾經跟大陸學者提到,以江啟臣、林為洲這些人為領導的國民黨,會變成“小綠”,當時大陸學者還聽不懂,現在透過“與美復交”、“求美協防”兩公決案,自嗨自爽,又考慮要把中國國民黨的“中國”兩字拿掉,只能說109歲的中國國民黨,怎麼盡幹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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