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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全盛角逐科技界議員 政改接受831框架
http://www.CRNTT.com   2016-07-27 01:01:33


 
  I. 推動數碼新經濟政策 

  互聯網和科技發展將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火車頭。本人認為積極推動以創新科技為主導的新經濟體系,政府需要肯定資訊科技和創新科技對香港經濟轉型的核心地位,“我們需要架設全面的新經濟政策框架,改變傳統經濟的思維模式,在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與施政執行中,體現全面向新經濟轉型的決心。”有關政綱包括:

  全面檢討現有法例,讓各種新經濟概念,例如共享經濟、互連網金融等,在香港有更好的生存空間
  推動政府制定傾斜於資訊科技界和創新科技企業的土地政策,讓眾多科技創新企業,特別是初創企業,有更優厚的發展空間
  爭取香港設立多個國家級的科技創新基地,讓內地政府和民間資金引進香港,為本地科創人才創造更多創業機會
  加大科技券及創新科技基金的投入,使科研成果應用各行各業,加速香港整體經濟全面向數碼經濟轉型
  推動香港貿發局及政府海外經貿辦事處成為資訊科技界海外拓展的資源,成為開拓產業積極的角色
  與國內及海外主要科技發展和標準機構合作,讓香港資訊科技界能參與國家以致全球科技標準的制定工作
  
  II.發展香港為智慧城市 

  支持香港發展成為智慧城市,為資訊科技界提供發展機遇外,市民也享受科技發展帶來便捷且優質的生活,從而提升各階層對資訊科技和創新科技產業的認受性。本人認為政府必須承擔起牽頭的角色,在政策、標準和數據管理等各方面積極投入,並引進業界以致市民參與,“政府必須開放更多公共數據,在城市管理上也必須更透明化,並且能夠促進普遍市民對城市發展和管理的積極參與。”有關政綱包括:

  確立智慧城市發展藍圖,推動政府建立公、私營協同機制,制定智慧城市標準和開發計劃
  建立市民可以參與的智慧城市平台,讓市民直接參與智慧城市的發展
  推動政府開放更多公共數據,以供資訊科技界開發,便利市民的應用
  推動與海外及內地智慧城市的合作,爭取將香港業界參與國家以及世界標準的制定工作

  III.提升資訊科技界專業地位 

  政府多年以臨時合約形式聘用資訊科技人員,從沒建立正式員工制度,甚至使用“價低者得”的原則,資訊科技人員的價值與收入長期受壓。 對於政府作為最大資訊科技技術使用者,有責任為本地科創企業提供更大發展空間,本人表示,“我將會敦促政府加強重視資訊科技從業員的地位,推動專業認證機制,積極與海外和內地認證機制對接,為資訊科技從業員爭取應有的尊重和地位。”有關政綱包括:

  爭取政府確立臨時合約資訊科技員工轉為長期僱員的機制,杜絕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與各持份者及政府相關部門建立溝通渠道,爭取建立和推進一個能夠為資訊科技界廣泛接受的專業認證制度
  推動政府實行“本地優先、能力優先”政策,摒除單純價低者得IT採購政策。政府作為最大的資訊科技技術使用者,有責任為本地科創企業提供更大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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