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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立法會需過安檢 官員議員無一例外
http://www.CRNTT.com   2015-06-17 18:57:19


進入大樓的人士都必須接受安檢。(中評社 李仕奇攝)
  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立法會今日中午開始審議普選方案,秘書處從今日早上開始實施多項安保措施,包括對進入大樓的議員及記者進行安檢。而大量警員也在立法會大樓周圍進行巡邏,基本在每個有市民聚集的地方都會派遣軍裝或便衣到場,每當有支持與反對政改的市民發生指罵或衝突時即刻調停。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晚表示,仍有需要維持黃色風險警示,阻嚇有意衝擊的人士。

  由於立法會秘書處昨夜發出黃色警告,從今日凌晨開始,進入立法會大樓的議員、職員及記者都必須先由秘書處派發一張寫明身份——例如“議員”、“傳媒”——的紙張,然後將箱包及隨身金屬物品通過X光機,本人也需要通過安檢門,才得以在紙張上蓋印確認並進入立法會,需時約半分鐘。

  不過,社民連議員“長毛”梁國雄不滿作為民意代表仍要接受安檢。他表示,議員根據《基本法》由選民授權進入大樓議事及投票,無論議案有多重要,都只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不應該要求議員接受安檢。他又指,如果有證據證明議員有策動暴力的嫌疑,警方可以進行拘捕,而非以安檢程序侮辱議員。

  梁國雄又質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等官員進入大樓時並沒有接受安檢,而政府發言人稍後予以否認。

  林鄭月娥今日就政改方案發言時感謝行管會和秘書處的安排,呼籲在立法會大樓外,無論是支持或反對政改方案的人士要保持克制,以守法、和平和理性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見,不可破壞社會秩序。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則在今晨的電台節目中認為,進入大樓時接受安檢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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