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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行政協調會共識 拉高兩岸政治協議門檻
http://www.CRNTT.com   2019-03-26 10:49:39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26日電/蔡政府將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緊縮兩岸交流,並列為優先法案。“行政院”昨天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達成高度共識,“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會後表示,對於兩岸政治協議的訂定,與會的共識是高於“修憲”門檻的“雙審議、人民公投”。

  何謂政治性協議? Kolas說,任何會衝擊台灣憲政及政治的協議都算,但相關定義未入法,未來會再訂定施行細則。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會中表示,服貿協議就是屬於有重大政治衝擊的政治協議。

  陸委會重申是落實蔡英文的四個必要及三道防護網,依此建立民主防衛機制,簽署認識政治協議都必需要經過“國會”雙審議及人民公投。

  Kolas說,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行政院”要於協商開始前90天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劃及憲政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並經3分之2“立委”出席及3分之2“立委”同意,才可以進行協商。若雙方談判協商無法依照締結計劃進行,得經“立院”2分之1以上決議,要求負責協議的機關終止協商,並向“立法院”報告。

  Kolas表示,締結計劃完成協議草案的談判後,15日內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報請“總統”核定,“總統”核定後15日內,由“行政院”公開協議草案完整內容,函送“立法院”審議,經“立法委員”4分之3出席、出席委員4分之3同意,再辦理全國性公投,獲得有效同意票數超過半數,即為協議草案通過,由“總統”公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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