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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港澳台人士個稅豁免放寬至六年
http://www.CRNTT.com   2018-12-26 00:18:45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國新辦圖片)
  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徐夢溪)大陸自明年1月起實行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條例針對包括港澳台人士在內的境外人士的稅收優惠政策近日正式落地。12月24日下午,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出席國新辦舉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吹風會做出說明。

  對比之前的政策和徵求意見稿,新的個稅實施條例中對境外人士的規定在表述和具體的政策方面做出變化。
  
  對此,程麗華表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繼續考慮了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有一些特殊的情況,作出了一些優惠的安排。

  優惠安排主要包括,新稅法對居民個人的時間判定標準作了調整,由一年調到183天。為了吸引境外人才,並維持政策預期穩定,新條例平移了原來條例中對無住所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的免稅規定,並適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簡化了免稅辦理手續,也就是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6年的,對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而言,有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是將原來的條例無住所居民個人境外所得免稅的條件,由構成居民個人不滿五年,放寬到構成居民個人連續不滿六年,又放寬了一年。

  二是明確在構成居民個人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重新計算連續居住年限。

  三是將原條例中規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改為“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簡化了管理方式,方便了納稅人。

  程麗華指出,按照上述規定,對來華的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符合條件的都可以享受優惠,有利於擴大開放和吸引境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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