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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服務貿易協議》宣講會在港召開
http://www.CRNTT.com   2016-01-22 00:36:13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容偉雄。(中評社 高映竹攝)
  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記者 高映竹)昨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聯合舉辦“CEPA《服務貿易協議》宣講會”向業界介紹於2015年11月27日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下的開放措施和落實配套安排。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容偉雄和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出席宣講會並致辭。

  孫彤在致辭時表示,《服務貿易協議》代表中港兩地之間實現了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代表著內地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但如何讓貿易協議真正的發揮作用需要做好相關工作。

  孫彤認為,要做好修改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工作。“CEPA的開放措施都是對現行規定的一突破。原來的法律有限制性的,現在開放了,都涉及到對現行法律規章的修訂,在6月1號之前,或在更早的時間,須要把相關法規法律規章修訂完成,完成以後才能依法對香港開放服務業。”孫彤說。

  還要做好宣傳和咨詢工作。孫彤指出,畢竟這是首次以負面清單的方式對香港開放。“負面清單的另外一面意味著什麼可以做,享受國民待遇的政策是什麼等等都應該加強宣傳,讓香港企業了解內地有關程序規定以及了解內地的商機在哪裡。”他補充說。

  第三要做好審批改備案的制度具體落實工作。去年在廣東積累了很多經驗,也發行了一些運行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孫彤希望香港的業界能夠配合,如果在內地投資審批備案的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要及時向特區政府的有關部門例如國際貿易署來反映,好好利用中港之間一個非常快捷的溝通機制快速處理解決問題。

  宣講會上,十二位中央部委的代表向香港商界介紹《協議》的內容、落實安排、申請優惠措施的條件和程序,並即場解答業界的提問。

  宣講會包含專題討論,涉及金融(保險、銀行及證券)、會計、法律、建築及工程、視聽(電影)、文化、旅遊、運輸、技術測試分析與貨物檢驗、電信、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

  中央人民政府於2011年宣布,在國家“十二五”規劃期末,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實現此目標,使兩地多年來在CEPA下持續開放服務貿易達到一個新的里程碑。《協議》在簽署之日起生效並由2016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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